2016年上海健康医学院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2015-11-20

  1.成绩要求: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合格(详见“其他须知”);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科目成绩等第同时达到C等及以上,信息科技须合格,其他科目学业水平成绩等第为D等及以上。

  2.录取办法: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合成录取总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再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分别录取。录取总分(满分600)=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0)+自主测试成绩(满分200)。

  3.预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确定: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候补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的50%。

  4.录取确认及递补办法:被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对未确认报到而产生的计划缺额,由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名单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同分情况:对于同分考生,在录取排序时,均依次参考院校自主测试分、数学分、语文分、外语分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