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电机学院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一、报考要求、自主测试科目及录取规则:
1、考生等第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物理或化学科目等第必须是C及以上,有F者不能报考。
2、自主测试科目、内容、时间、地点:
(1)自主测试科目:《动手能力》测试。
(2)《动手能力》测试主要内容:机械机构或装置的拆装。主要考察:工具的选用、机械机构或装置的拆装效率、分解装配及调试的到位率以及操作规范等;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200分。
(3)测试时间:3月12日下午1:00及3月13日下午1:00,测试共有两场,考生须在3月10日我校招办网上选择其中一场参加测试。
(4)测试地点:闵行校区第三教学楼(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5)备注:
自主测试资格线划定:将按照报考专业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科目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入围我校自主测试的总人数将不超过全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倍。
自主测试资格线公布时间:3月9日。
考务安排:3月10日,我校划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以上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确认测试时间,每场考试限额80名,报名额满为止;具体考务安排3月10日于学校招办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3、录取办法:
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科目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学校校内加分的合成分为录取依据,在达到市里划定的统一文化考试本科资格线及学校划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参考文化考试科目成绩。
注:1)3月16-22日,学校招生网站将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学校计划总数的50%。
2)3月23-24日,进行各类候补资格及录取情况确认,具体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安排。
3)3月2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