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1.成绩要求
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填报最低控制线以及我校公布的各专业(类)的自主测试资格线,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测。达到校测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春招录取。
2.录取办法
对自主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各专业(类)按统考成绩和校测成绩的合成总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学校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校测成绩、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测评分。
3.预录取名单及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的确定
各专业(类)按合成总分高低确定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候补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学校各专业(类)招生计划的50%,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录取资格名单按规定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
4.录取确认及递补办法
凡被我校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对预录取考生未确认报到而产生的计划缺额数,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的排名先后,依次逐个递补,如递补考生未按时到场确认报到,也视作放弃录取。
5.合格性考试相关要求
对春招报名时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未全部通过的考生,一旦进入我校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资格状态,并选择我校确认后,还须通过2017年4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考生7门科目全部合格后才能最终被我校录取。如仍未能合格,则取消春招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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