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健康医学院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1.成绩要求: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合格(详见“其他须知”)。
2.合格性考试要求:报名时,若考生未能全部通过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一旦进入我校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资格状态并确认,还需通过2017年4月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后才能最终被录取,如仍未能合格,则取消春招录取资格。
3.录取办法: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合成录取总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再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分别录取。录取总分(满分600)=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
4.预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确定: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候补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的50%。
5.录取确认及递补办法:被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对未确认报到而产生的计划缺额,由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名单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同分情况:对于同分考生,在录取排序时,均依次参考院校自主测试分、数学分、语文分、外语分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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