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杉达学院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1.成绩要求:必须符合上海市教委2017年春季招生文件规定,并须达到上海市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本科报考资格线和我校的面试资格线。对报名时未合格的考生,一旦进入我校预录取或候补资格状态,并选择确认我校后,还须通过2017年4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考生7门科目全部合格后,才能最终被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校测科目与分值:面试,满分为150分。
3.面试人数与内容:面试人数执行市教委有关规定(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按春季统考成绩高低分排序后确定,面试名单和具体事项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基础、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考生有关信息,参考与面试有关的内容对其进行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得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则由本人提供相关的信息材料,作为面试时的素质评价参考依据。面试的规则详见学校公布的方案。
4.录取办法:按合成总分(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市教委文件规定在学校官网上公布预录取和候补录取名单。被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到与计划的差额数,将在候补名单中按照名次依次递补;预录取和候补录取新生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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