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高考自主测试办法

2017-12-26

  1、2月27日-28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自主测试规模和测试资格线划定依据:在本市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基础上,我校对报考我校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与参加自主测试数不超过1:2的比例划定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如考生统一文化考试的总成绩相同,则按外语、语文和数学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分别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3月1日,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以及具体自主测试安排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须在本日于本校“招生信息网”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凡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应按照公布的有关安排和要求前来我校参加自主测试,逾时按自动放弃自主测试资格处理。

  4、3月10-11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和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5、学校自主测试有关事项

  (1)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确定,总分为150分。

  (2)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主要测试考生的创新潜质、逻辑思维能力、气质仪表与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英语应用能力等方面。

  (3)考生自主测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产生。每名考生自主测试时间为20分钟。我校将成立自主测试专家组,每名考官根据自主测试规则和考生自主测试表现进行独立评分,最后汇总得出总分。

  (4)围绕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现我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我校将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考生基本信息中关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主要内容,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察,并作为自主测试评分中的参考依据。

  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需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春招自主测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