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春季高考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66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73号),切实有效地做好学校“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及“酒店管理”专业的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工作,确保春招校测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和科学规范。为此,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春招自主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命题组、专家(评委)测评组、考务工作组等。大家各司其职,并按下列要求完成校测的各项工作。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自主测试工作,确定自主测试评委(专家)名单及审核考生测试成绩情况等。
2.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测试工作实施流程。
3.命题组:负责测试命题,制定测试评分细则。
4.专家测评组:按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面试或技能测试打分。
5.考务工作组:负责考生测试时间安排;测试过程中录像录音;测试结束后成绩统计、复核与刻盘留存;以及整个测试环节的后勤安保工作等。
三、测试工作规范化保障机制
1.测试场所的规范要求:所有测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视频监控系统、屏蔽系统等均正常启用,测试环节实施全程录像录音。
2.评委选拔要求:选拔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工作责任心的教师担任校测评委。其中:面试评委除了本校教师外,还将邀请行业专家参与。评委名单及评委组的配对将通过测试当天的抽签办法随机确定。
3评委回避制度:参与校测工作的专家(评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春考。测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评委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应学生的合理要求进行回避,缺额由候补评委进行替补。
4.保密工作制度:凡参加春招校测工作的命题老师、评委、考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与学校签订“2018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春招校测工作保密承诺书”。
5.考前培训制度:对所有参加学校春招校测教师进行全面动员和分类培训。
6.题库建设制度:建立面试和技能测试试题库,并实现各批次试题不重复,难易程度控制相当。
7.成绩复核制度:考务工作人员根据专家给每位考生的打分结果,进行认真细致的成绩统计与复核,然后上报校测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考生测试成绩刻录光盘留存于学校监察室备查。
8.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校招生官网,及时发布春招校测和录取的相关信息。
9.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校春招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50217812
四、测试细则
1.面试(酒店管理专业)
①面试时间与地点:2018年3月10日-11日,分上、下午。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②面试时间选择:考生可在2018年3月1日上午10:00至3月2日中午12:00,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spu.edu.cn)选择面试时间(具体操作详见网上说明)。
③面试程序: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确认测试时间后网上下载打印)到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计算机随机产生考生考号,然后由考务老师宣读考场规则,考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考生按本人考号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抽取面试试题后进入面试程序。
④面试内容:综合素养(气质形象、行为礼仪、人际交往、问题辨析及专业潜质等方面)、语言能力(英语听说和普通话水准)。
⑤面试分值:综合素养100分、语言能力40分(英语听说30分、普通话水准1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满分150分。
⑥面试方式:抽题回答和现场提问。
⑦评分办法:评委根据评分细则,给予每位考生具体分数,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2.技能测试(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专业)
①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2018年3月10日-11日上、下午。每位考生测试时间60分钟。
②技能测试时间选择:考生可在2018年3月1日上午10:00至3月2日中午12:00,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spu.edu.cn)选择技能测试时间(具体操作详见网上说明)。
③技能测试程序: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确认测试时间后网上下载打印)到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计算机随机产生考生考号,然后由考务老师宣读考场规则,考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考生按本人考号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由技能测试负责教师讲解注意事项,随后进入测试教室。
④技能测试内容:机械基础技能与电路基础技能
⑤技能测试方式:机械结构及机构搭建+电子接线及调试分析
⑥技能测试分值:机械基础技能70分、电路基础技能7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满分150分。
⑦评分办法:评委根据测试内容的评分细则,给予每位考生具体分数,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五、其他说明
1.由于各专业的自主测试成绩不能通用,所以对兼报我校两个不同专业的考生,且分别达到面试和技能测试资格线,须分别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选定不同场次的测试时间。
2.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学校在面试或技能测试过程中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部分内容,并根据评分标准由评委给予评分,分值不超过10分。
3.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要求在3月5日前向学校招办(行政楼415办公室)提供本人高中阶段有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过后一概不予受理。
4.有关学校自主测试具体安排、测试结果以及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等情况,均通过学校招生官网予以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信息(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sspu.edu.cn)。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及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