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考试招生校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2018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科学、公平、公正,实现平稳有序的工作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66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73号)文件精神以及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工作要求,特制订2018年春季考试招生校测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计划数 |
学制 |
刑事司法学院 |
公安类 |
侦查学(经济侦查) |
30 |
4年 |
侦查学(刑事侦查) |
10 |
|||
社会发展学院 |
社会工作 |
|
15 |
4年 |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
法学 |
国际金融法 |
15 |
4年 |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招生办公室开展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三)招生办公室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学校春招校测工作,并负责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事项。
四、校测程序
(一)发布校测面试资格线以及校测安排等通知
2018年3月1日,学校在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公布公安类专业面试资格线(男、女分别划线)、社会工作专业以及法学(国际金融法)面试资格线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二)考生网上进行专业志愿二次填报、体检信息录入、面试场次网选等事宜
2018年3月2日-4日,进入面试环节并填报了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招生网进行专业志愿的二次填报,具体为:1.只填报了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公布的2个公安类专业(方向)中任意选择1-2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并设服从调剂志愿;2.同时填报了公安类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或法学(国际金融法)专业的考生,须在公布的2个公安类专业(方向)中任意选择1-2个专业(方向)再加上社会工作专业或法学(国际金融法)专业进行填报,并设服从调剂志愿。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本人前期体检结果,在网上如实录入本人体检信息,面试当天提交体检报告原件(具体体检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学校招生网1月15日通知)。
所有考生须在招生系统上完成面试场次的选择确认,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以及个人信息表。
(三)校测安排
校测采用面试形式,具体安排:
1.面试时间
2018年3月10日-11日。
学校按照每半天为1个场次,分别以A、B、C、D 表示,共有4个场次。
2.面试地点
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明法楼(广富林路3175号华东政法大学北门)
3.面试流程
学校将每场次面试分5个面试小组。面试专家名单及面试组别与考生面试小组组别、顺序均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环节回答问题数量不少于2个。每组由5名专家组成。所有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后刻盘保存备查。学校在每场次面试开考前均安排考前会议,所有面试专家必须参加,并签署廉洁自律以及保密承诺书。面试专家的面试组别在每个场次考前会议上通过抽签随机产生,每场次同一小组的面试专家均不同。
每场次开考前,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在学校查验相关证件后,考生阅读考试须知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工作人员将专家所用打分表,按照一式5份发放给每位考生,考生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随机抽取自己的面试组别、面试顺序,并将自己抽取的组别以及面试顺序填写在打分表指定位置。所有考生抽签结束后,按照面试组别、面试顺序重新排定座位。正式面试开始后,考生携带打分表在志愿者的引导下按照抽签顺序前往指定教室进行面试。进入面试教室后,考生抽取自己的面试题目(信封)。
4.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为150分。面试分两大模块:
(1)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
按照我校公布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以及2018年春季招生章程规定,我校在2018年春季招生中继续参考使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流程为:
在面试正式开始之前,工作人员将隐掉考生个人信息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提供给面试专家组,在面试提问前,专家组查阅考生综评信息(不低于8分钟),并以社会责任感、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作为观测点给予考生全面的评价,评价结果纳入面试总成绩中。
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务必于2018年3月6日将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盖章)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个人自我介绍)等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学校自主命题的面试题目的使用
在面试过程中,每名考生需回答问题数量不少于2个,学校围绕人文素养、社会和政治热点问题等设置面试题目。面试专家围绕以下内容作为打分标准:价值观判断;逻辑思维和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对报考专业的兴趣和理解;对事物的见解;仪表仪态、基本素养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专家面试要求的培训
面试前,学校组织参与春招面试工作的专家进行面试程序、技能、纪律等相关培训,保证春招面试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
(二)实行考试回避制度
学校要求所有春招工作人员都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凡有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面试,需主动申请回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健全公开机制
学校面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刻盘交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保存备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春招各个环节,监督电话021-57090299。
六、春招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部门 |
2月27日-28日 |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3月1日 |
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 |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
3月2日-4日 |
考生网上进行专业志愿二次填报、体检信息录入、面试场次网选等事宜 |
校招生办公室 |
3月10日-11日 |
组织自主测试 |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
3月14日 |
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
3月15日-21日 |
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校招生办公室 |
3月22日上午 |
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资格确认 |
校招生办公室 |
3月22日下午 |
若未完成计划,学校将预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 |
校招生办公室 |
3月23日上午 |
被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进行录取确认 |
校招生办公室 |
3月26日 |
完成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应届高三考生的春考录取工作 |
校招生办公室 |
4月下旬 |
确认须补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应届高三考生春考录取情况 |
校招生办公室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
校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