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兴伟学院春季招生面试方案
为做好我院2015年春季招生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的开展,根据上海市教委《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14]6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上海兴伟学院面试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15年春季招生面试工作,由上海兴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纪律,确保招考质量。学院招生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面试对象
从填报上海兴伟学院志愿并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本科分数线资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学生。
三、面试时间、地点、要求
根据校招生委员会决定,为有效确定本校面试资格线,凡已填报我校志愿并希望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2月1日10:00至11日10: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能参加我校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5年2月14日-15日 8:30-18:00
(二)、面试要求:面试组别按照考生报考两所学校的面试时间,随机分成六组,每组10名考生。
第一组面试报到时间:2015年2月14日8:30前。迟到超过15分钟(最迟8:45前)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对象于2015年2月14日8:50-8:5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9:00面试开始。
第二组面试报到时间:2015年2月14日12:00前。迟到超过15分钟(最迟12:15前)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对象于2015年2月14日12:20-12:2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12:30面试开始。
第三组面试报到时间:2015年2月14日15:00前。迟到超过15分钟(最迟15:15前)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对象于2015年2月14日15:20-15:2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15:30面试开始。
第四组面试报到时间:2015年2月15日8:30前。迟到超过15分钟(最迟8:45前)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对象于2015年2月15日8:50-8:5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9:00面试开始。
第五组面试报到时间:2015年2月15日12:00前。迟到超过15分钟(最迟12:15前)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对象于2015年2月15日12:20-12:2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12:30面试开始。
第六组面试报到时间:2015年2月15日15:00前。迟到超过15分钟(最迟15:15前)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对象于2015年2月15日15:20-15:2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15:30面试开始。
(三)、面试地点:上海兴伟学院博雅楼。
四、组织实施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对面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面试方式。面试我校将全程录像后刻盘保存备查。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严防暗箱操作。
(一)、面试评审委员会分为三大组:外教组、学院领导组、学长组。
(二)、面试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统一指派。评委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应学生合理要求进行回避。
五、具体办法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面试地点交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开始前10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三)、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照评委要求使用普通话或英语进行答辩。
(四)、考生应试时只能向面试组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
(五)、面试评审委员会分为三大组:外教组、学院领导组、学长组。考生需分别经过外教面试官、学院领导面试官及学长面试官的面试,对应的面试官随机生成,面试结束时面试官填写《面试评定表》。
(六)、面试总分为200分。面试结束后,三位面试官根据自己的面试情况向面试评审委员会(包括所有面试官)汇报每一个学生,面试委员会委员给每一个学生打分,取平均分(平均分=所有评委评定分数的总和/评委人数)产生综合评定结果,汇总为《面试结果汇总表》。
(七)、《面试评定表》必须经面试官签字后有效;《面试结果汇总表》必须经面试评审委员会、统计员签字并经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有效。
六、面试内容及评定标准
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选拔具备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学业基础扎实、英语能力优秀,在科学创新、思维判断、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较为突出的优秀高中生。面试总分为200分,其中:
(一)、英语表达能力50分;
(二)、奉献精神、服务意识、社会责任50分;
(三)、沟通协作、思维判断50分;
(四)、人文素养、科学创新、学业基础50分。
七、面试程序
(一)、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入场。
(二)、考生分别与三位面试官交流(1小时*3),面试官填写《面试评定表》。
(三)、考生退场。
(四)、三位面试官向面试评审委员会(所有面试官)汇报考生情况,面试评审委员会给每一位考生打分,工作人员统计结果,汇总为《面试结果汇总表》。
八、录取办法
(一)、达到我院公布的面试资格线以上的考生,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顺序顺延招生计划的50%作为候补名单。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学院将予以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在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志愿者活动或其他具备弘扬道德情操活动经历突出者(须本人提供书面材料以及有关单位、个人的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除其本课堂所学外,在第二课堂创新、探索、实践取得一定成绩的(须本人提供书面材料以及学校或相关单位证明材料);
(3)、由高中校长推荐的学生(须提供相关材料)。
(三)、考生根据学院网站公示的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到学院进行录取确认。如预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按照已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名单的排名进行顺序录取。
(四)、学院报送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时,采用“三重一大”的模式,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监察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整个过程。
九、纪律要求
(一)、面试考生名单公布后,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面试。
(二)、面试考生一经决定面试顺序,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准备,不得高声喧哗。
十、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兴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