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电机学院春季招生自主测试方案
为确保2015年我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顺利进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等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15年春季招生工作章程,特制定以下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一、自主测试时间、科目、地点、考试安排及资格确认
1.测试时间:2月14、15日
2.自主测试科目:动手能力测试(运动机构或零件的拆装)。主要考察考生工具的选用、机构或零件的拆装效率、分解及装配的到位率以及操作规范等;评分项目主要分为拆卸部分、装配部分以及综合表现等三个方面,各部分分值为80、80和40,总分值为200分。
3.考试安排:考试共分为两场,分别是2月14日下午13:00和2月15日下午13:00,每场考试人数最多为80名。同时每场考试会将考生分为四批,按批次依次进入考场考试,每批考试时间为30分钟。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春考笔试考试通知单参加测试。
4.测试地点:我校闵行校区第三教学楼(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5.自主测试资格确认:根据教委规定,为有效确定本校自主测试资格线,凡已填报我校志愿并希望参加自主测试的考生,须在2月1日10:00至11日17: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能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6.具体测试时间选择:进入我校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须在2月12日上午8:00—2月13日上午12:00之间至我校招生办网站上确认考试时间,以便我校作考务安排,每场人数限额80名。
二、动手能力测试方案:
1. 测试对象:报考我校2015年春季招生的考生
2. 考场安排:设考生待考区、考生候考区、考试区
1) 考生待考区:考试当天考生将按春考报名号平均分配在4个教室,即分为四批依次进行考试;进入教室后考生必须全程关闭手机等任何通讯方式,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2) 考生候考区A、B:考生集中候考A、B教室,考生在考前10分钟由监考老师带入候考区,候考教室内分别摆放考试实物机构零件,并告知考生相关评分要求,考生可以近距离观察,但不能动手,不能相互交流。违者取消资格。
3) 考试区C、D:考生在候考区10分钟以后,进入考试区C、D,每个考区分配10名考生;考场内将各摆放10套零件机构、配备10名评分教师,每名教师同时对应两名学生。
A、 每个考场将配备主监考一名,负责考试过程的运行(主要承担与候考区沟通、发布考试开始与结束指令、成绩复核等任务)。
B、 考试过程中每位教师将负责两名学生的评分(如教师甲负责学生甲、乙),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情况按评分要求进行评分,签名并上交。由主监考负责回收教师评分表,实施现场登分,考生成绩取平均值。
C、 每场考试评分结束后,教师须检查机构的复位情况。
3. 公平公正:
1)为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技能测试方式,技能测试将全程录像后刻盘保存备查。
2)评分老师名单在每场考试前抽签确定工位。
3)考试工件将在开考前抽签决定。
三、命题:
教务处已组织有关人员成立命题小组,名单已报纪委监察处备案。
四、评分老师遴选:
1、所有评分老师将从部分工科学院或二级教学单位中择优遴选,具体要求:
1)本单位在职在编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
2)无直系亲属报考2015年上海市春季招生考试;
3)具有较丰富的一线实训从教工作经验,高级职称优先。
2、教务处将组织遴选出的评分老师进行集中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3、学校将建立候补评分老师队伍,老师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应学生合理要求进行回避;
五、校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整个招生考试过程。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将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公示。
六、录取确认及候补资格确认:考生须在教委规定的时间来我校进行录取确认和候补资格确认,确认时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及春考文化成绩单原件。
附:春招时间节点(以教委或考试院公布为准):
时 间 |
工作内容 |
1月25日—26日 |
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
2月1日10:00—11日17:00 |
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自主测试意向确认 |
2月10日17:00 |
考试院公布文化课录取资格线 |
2月11日17:00 |
公布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及测试时间和地点,及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2倍) |
2月12日8:00—13日12:00 |
资格线上考生至我校招办网上确认自主测试时间 |
2月14日、15日13:00点 |
学校自主测试 |
2月16日 |
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
2月17日下午—28日 |
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2月28日12:00前 |
被两所院校预录取考生选择一所高校进行录取确认 |
2月28日16:00前 |
向市教育考试院报送上午已录取确认名单 |
3月1日12:00前 |
仅获得一所高校的预录取资格、获得一所高校的预录取资格同时获得另一所高校的候补资格、同时获得两所高校的候补资格、仅获得一所高校的候补资格等四类考生进行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同时获得两所高校的候补资格考生确认候补资格可延至16:00。 |
3月1日16:00后 |
未完成计划高校预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 各招生院校向市教育考试院报送上午录取确认名单 |
3月2日12:00前 |
被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到预录取高校进行录取确认。其中,同时获得预录取资格和候补资格的考生,若选择候补资格确认,但未被候补高校预录取,可回原预录取高校进行录取确认 |
3月2日16:00前 |
各招生院校向市教育考试院报送上午录取确认名单 |
3月4日前 |
各校上报所有录取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