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春招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2016-03-09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及“酒店管理”专业的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工作,确保本次校测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和科学规范。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春招自主测试领导小组、监察小组、测试命题组、专家(评委)测评组、考务工作组,做到各司其职,其中: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自主测试工作;审核测试工作细则;确定自主测试评委(专家)名单及审核考生测试成绩情况。

  2.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测试工作实施情况。

  3.测试命题组:主要负责测试命题;制定测试评分细则。

  4.专家测评组:主要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打分;技能测试打分。

  5.考务工作组:主要负责考生测试时间安排;录像录音;测试结束后成绩统计、复核与刻盘留存;以及整个测试环节的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测试工作规范保障机制

  1.测试场所规范制度:测试场所安排在学校标准化教室内,对整个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并刻盘保存备查。

  2.专家(评委)选拔制度:选拔专业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较强的资深教师组成自主测试专家(评委)组,面试评委除本校资深教师外,还将邀请行业专家参与。专家(评委)名单及专家组的配对将通过当天抽签办法随机确定。

  3.专家(评委)回避制度:参与自主测试工作的专家(评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春考。测试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评委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应学生合理要求进行回避,缺额由候补评委进行替补。

  4.题库建设制度:建立面试和技能测试试题库,并实现各批次试题不重复,难易程度控制相当。

  5.成绩复审制度:考务工作人员根据专家给每位考生打分结果,进行认真细致的成绩统计与复核,然后上报测试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误将考生测试成绩刻录光盘留存于学校监察室备查。

  6.网上信息公示制度:将校测资格线、校测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等情况,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按规定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四、具体测试细则

  1.面试(酒店管理专业)

  ①面试时间与地点:2016年3月12日-13日上、下午,共四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2分钟。

  ②面试时间选择:考生可在2016年3月9日上午8:30至3月10日中午12:00,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spu.edu.cn)选择面试测试时间(测试时间的选择办法见网上“2016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春招校测时间选择与确认事项说明”)。

  ③面试程序: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确认测试时间后网上下载打印)到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确认考生信息后引导至准备室,抽取面试试题后进入面试程序。

  ④面试内容:综合能力(气质形象、举止仪表、人际交往、综合分析及专业潜质等方面)、语言能力(含英语听说和普通话水准)。

  ⑤面试分值:综合能力150分、语言能力50分(英语听说能力45分、普通话水平5分),满分200分。

  ⑥面试方式:抽题回答+现场提问

  ⑦评分办法:评委根据评分细则,给予每位考生具体分数,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2.技能测试(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专业)

  ①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2016年3月12日-13日上、下午,共四场,每位考生测试时间60分钟。

  ②技能测试时间选择:考生可在2016年3月9日上午8:30至3月10日中午12:00,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spu.edu.cn)选择技能测试时间(测试时间的选择办法见网上“2016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春招校测时间选择与确认事项说明”)。

  ③技能测试程序: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确认测试时间后网上下载打印)到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确认考生信息后引导至准备室,由测试负责教师讲解测试注意事项,随后带入测试教室。

  ④技能测试内容:机械基础技能与电路基础技能(相关工具使用能力,几何识图与测量;电路识图连接与测试调试等方面)。

  ⑤技能测试方式:机械零部件测绘+电路焊接调试

  ⑥技能测试分值:机械基础技能100分、电路基础技能100分,满分200分。

  ⑦评分办法:评委根据测试内容的评分细则,给予每位考生具体分数,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五、其他说明

  1.按照学校春招章程规定,对兼报我校春招专业(专业类)的考生,且分别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资格线,须分别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选定不同场次的测试时间。

  2.有关学校自主测试具体安排、测试结果以及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等情况,均在学校招生网予以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http://zsb.sspu.edu.cn)。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