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招生校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58号)、《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5]37号)文件精神以及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2016年春季招生校测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计划数 |
学制 |
刑事司法学院 |
公安类 |
侦查学(经济侦查) |
30 |
4年 |
侦查学(刑事侦查) |
10 |
|||
治安学 |
5 |
|||
边防管理 |
5 |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招生办公室开展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三)招生办公室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学校春考校测工作,并负责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事项;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校测程序
(一)发布自主测试资格线以及校测安排等通知
学校于2016年3月9日在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及“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校测资格线(男女分别划线)、校测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二)考生网上填报具体公安类专业志愿、校测场次网选等事宜
2016年3月9日-10日考生在我校招生网填报公安类具体专业志愿,具体为:考生可在公布的4个公安类专业任意选择1-4个专业作为二次填报的专业志愿,并设服从调剂志愿。
所有考生在招生系统上完成校测场次的确认,并下载打印校测准考证以及个人信息表。
(三)校内校测
1.校测时间
2016年3月12日-13日,按照每半天为一个场次,共分为A、B、C、D 四个场次。
2.校测地点
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明法楼(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
3.校测流程
学校将每场次校测分四个校测小组。校测专家名单及校测组别与考生校测小组组别、顺序均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每名考生校测时间为30分钟,校测环节回答问题数量不少于3个。每组由3名专家组成。所有校测过程全程录像后刻盘保存备查。学校在每场次校测开考前均安排考前会议,所有校测考官必须参加,并签署廉洁自律以及保密承诺书。校测专家的校测组别在每个场次考前会议上通过抽签随机产生,每场次同一小组的校测专家均不同。
在考生抽签环节,每场次开考前,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在学校查验相关证件后,考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工作人员将考官所用打分表,按照一式三份发放给每位考生,考生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随机抽取自己的校测组别、校测顺序,并将自己抽取的组别以及校测顺序填写在打分表指定位置。所有考生抽签结束后,按照校测组别、校测顺序重新排定座位,正式校测开始后,考生携带打分表在志愿者的引导下按照抽签顺序前往指定教室依次进行校测。
4.校测内容
校测总分为200分,围绕人文素养、政治社会热点问题等方面设置校测题目,并按照以下8项内容作为打分标准。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操守;
(2)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和思辨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对报考专业的兴趣和理解;
(5)知识面较宽,对事物有独到的见解;
(6)具有诚信与合作意识;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8)仪表端正,具备良好的基本生活素养。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考试回避制度
学校要求所有春招工作人员都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校测,均主动申请回避,并承诺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健全公开机制
学校校测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刻盘交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保存备查。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各个环节。
六、春季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部门 |
3月1日—4日 |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参加高校自主测试确认 |
考试院 |
3月9日 |
学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 |
校招生领导小组 |
3月9日—3月10日 |
考生按要求进行体检(可提前完成)、网上选择自主测试时间、二次志愿填报 |
招生办公室 |
3月12日、13日 |
自主测试 |
校招生领导小组 |
3月14日 |
初步划定预录取分数线(男女两条线) |
招生办公室 |
3月15日 |
审核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上报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校招生领导小组 |
3月16日--22日 |
学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招生办公室 |
3月23日上午 |
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资格确认 |
招生办公室 |
3月23日下午 |
若存在缺额计划,则预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 |
招生办公室 |
3月24日上午 |
被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进行录取确认 |
招生办公室 |
3月25日 |
学校上报录取数据,完成春招录取 |
招生办公室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