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春季高考预录取确认以及候补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6-03-22

  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现将我2016年春季高考预录取以及候补资格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地点

携带材料

3月23日9:00-12:00

考生【状态(1)—(4)】至我校进行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

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交谊楼第4会议室(周边交通:轨道交通2、3、4号线中山公园站;公交20路终点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2.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必须考生本人亲自确认)

3月23日15:00前

取得两个候补资格的考生【状态(5)】至我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

3月23日15:00后

我校如有缺额计划,将按照我校公布的春招章程的录取原则对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预录取,并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3月24日9:00-12:00

被预录取的候补资格考生至我校进行录取确认

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办公室(周边交通:轨道交通9号线松江大学城站,下车后换乘公交15路车广富林路三新北路站下)

其中,同时获得预录取资格和候补资格的考生【状态(3)】,若选择候补资格确认,但未被候补专业预录取,可回原预录取专业进行录取确认

  注:2016年春考考生中将出现以下六种预录取及候补状态:

  (1)同时获得两个专业的预录取资格;

  (2)仅获得一个专业的预录取资格;

  (3)获得一个专业的预录取资格同时获得另一个专业的候补资格;

  (4)仅获得一个专业的候补资格;

  (5)同时获得两个专业的候补资格;

  (6)未获得任何一个专业的预录取或候补资格。

  请相关考生对照本人录取状态类别,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春招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必须考生本人亲自确认),按表格所列相应时间点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进行预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我校将按已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名单依次替补;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候补资格。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