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高考招生体检以及公安类二次志愿填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2017-01-05

  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2017年春考招生章程的规定,填报我校春季高考公安类专业考生有一定身体条件要求,考生须自行联系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体检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考生个人情况基本信息、体检项目: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色觉)、内科基本情况(如心率、血压等)、外科基本情况(如身高,体重等),最终体检表需由体检机构敲章确认。按照今年上海市教委春考日程安排,我校在2017年2月28日公布校测资格线,报考我校考生需在校测面试之前按照通知中的体检要求完成体检事项,并在参加校测当天(3月4-5日)提交体检报告原件。

  关于公安类二次志愿填报事宜,达到我校校测资格线并填报了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需于3月1日在我校招生网进行专业志愿的二次填报,考生可在公布的公安类4个专业(方向)中选择1-4个专业进行填报,并选择是否调剂志愿,学校将按照考生填报的二次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同时填报了我校的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专业和公安类专业,也必须参加公安类专业二次填报环节,在5个专业(方向)中选择1-5个专业进行填报,并选择是否调剂志愿。具体志愿填报详细信息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

  特此说明。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