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建桥学院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56号)《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6]42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志愿代码 |
所属学院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01 |
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嵌入式应用) |
40 |
4 |
02 |
信息技术学院 |
网络工程(日语) |
60 |
4 |
03 |
机电学院 |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经济工程) |
30 |
4 |
04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国际商务3+1+1) |
55 |
4 |
05 |
商学院 |
工程管理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
35 |
4 |
06 |
商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航空机械维修中美合作) |
60 |
4 |
07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航空服务) |
30 |
4 |
合计 |
310 |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命题工作组、考试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领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各工作小组的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监察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3、命题工作组
工作职责:学校自主测试的命题及自主测试评分细则的制定。
4、考试考务工作组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自主测试工作,并负责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事项。
5、录取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自主测试程序
1.测试时间
2017年3月4日、5日两天,共分4场。具体安排如下:
场次 |
日期 |
时间 |
第一场 |
3月4日上午 |
8:15-12:00 |
第二场 |
3月4日下午 |
12:15-17:30 |
第三场 |
3月5日上午 |
8:15-12:00 |
第四场 |
3月5日下午 |
12:15-17:30 |
达到面试资格线的考生必须于3月1日中午12:00-3月2日中午12:00,登录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系统(网址:http://zs.gench.edu.cn/main.jsp), 进入“春招面试预约”页面选择面试时间,面试时间选择系统登陆的用户名为高考报名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每一场次设有最大预约人数,超过最大预约人数时,请选择其它时间面试,没有按时在网上预约的考生由我校安排面试时间。
(如果2个志愿都获得我校自主测试资格,需分别选择自主测试时间,且时间不能为同一时间段)。
预约成功的考生,请带好《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笔试考试通知单》或者《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成绩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测试当日安排
上午场:考生8:15开始进场,8:45考生进场、抽签完毕,8:50正式开始面试。8:50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
下午场:考生12:15开始进场,12:45考生进场、抽签完毕,12:50正式开始面试。12:50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
2.测试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方竹路750号上海建桥学院 (具体测试地点请关注我校招生网或于考试当天见张贴于教学楼外的“考场安排”)
3.现场抽签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均须在测试现场随机抽取一个抽签号。抽签号将确定测试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和测试顺序,并作为测试过程中考生唯一的身份识别信息。
面试开始前7分钟,按面试签号顺序,考生抽取面试试题,每位考生在备考区备考7分钟,面试时间从考生抽取面试试题开始计算,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五、自主测试科目及要求
1.测试科目、考查点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具体内容是:
(1)综合: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基础评价及现场表现,考核学生的素质、思维、表达能力。
(2)专业:考核学生对本专业的兴趣、基础认识、学习意愿。
(3)语言:入学后教学语种为日语、德语的专业,语言面试内容为中文阅读短文、日语、德语语音模仿,考核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学生的发音模仿能力。
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的专业,语言考核内容为英语阅读、翻译能力及口语交流能力。
(4)日语(航空服务)专业形体外观、动作反应测试:包括气质素养、礼仪神情、衣着打扮、动作反应。
2.分值
专业 |
综合 |
专业 |
语言 |
形体外观、动作反应 |
总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嵌入式应用) |
60 |
45 |
45 |
/ |
150 |
网络工程(日语) |
60 |
45 |
45 |
/ |
150 |
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经济工程) |
60 |
45 |
45 |
/ |
150 |
英语(国际商务3+1+1) |
60 |
45 |
45 |
/ |
150 |
工程管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
60 |
45 |
45 |
/ |
15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航空机械维修中美合作) |
60 |
45 |
45 |
/ |
150 |
日语(航空服务) |
40 |
45 |
45 |
20 |
150 |
六、执行回避制度
1.所有春招工作人员都签订承诺书,承诺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均主动申请回避,并承诺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参与春招工作的面试专家由相关招生专业提名,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审核后组成。在评分过程中,同时成立候补专家队伍,专家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以应考生的合理要求进行回避。
七、健全保障机制
1.自主测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刻盘交监察领导小组保存备查;
2.测试当天,各招生专业面试分组进行,每组设组长1名,成员5-7名。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严防暗箱操作;学生面试所用试题也从试题库中通过抽签决定。
3.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各个环节。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指派),负责面试过程记录,统计、计算面试成绩。
八、春季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部门 |
2月23日-24日 |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参加高校自主测试确认 |
市教育考试院 |
2月28日 |
学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 |
招生领导小组 |
3月1日-2日 |
考生登录院校网站,按院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进行自主测试考试时间的选择与确认。 |
考生 |
3月4日、5日 |
各校组织自主测试 |
录取工作组 |
3月8日 |
各校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
录取工作组 |
3月8日 |
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招生领导小组 |
3月9日-15日 |
学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录取工作组 |
3月16日上午 |
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资格确认 |
考生 |
3月16日下午 |
学校缺额计划预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 |
录取工作组 |
3月17日上午 |
被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 |
考生 |
3月20日前 |
上报录取数据、发放录取通知书,完成春招工作 |
录取工作组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