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考试招生面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56号)、《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6]42号)文件精神以及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春招)面试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计划数 |
学制 |
刑事司法学院 |
公安类 |
侦查学(经济侦查) |
30 |
4年 |
侦查学(刑事侦查) |
10 |
|||
治安学 |
5 |
|||
边防管理 |
5 |
|||
经济法学院 |
法学 |
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 |
10 |
4年 |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招生办公室开展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招中的重大事项。
(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三)招生办公室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学校春招面试工作,负责学校春招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面试程序
(一)发布体检、面试等通知
学校于2017年2月28日在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及“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安类专业面试资格线(男女分别划线)、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面试资格线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二)考生网上进行专业志愿二次填报、体检信息录入、面试场次网选等事宜
2017年3月1日进入面试环节并填报了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招生网进行专业志愿的二次填报,具体为:1.只填报了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公布的4个公安类专业中任意选择1-4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设服从调剂志愿;2.同时填报了公安类专业和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专业的考生,须在公布的4个公安类专业中任意选择1-4个专业再加上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专业,进行填报,并设服从调剂志愿。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本人前期体检结果,在网上如实录入本人体检信息,面试当天提交体检报告原件。
所有考生须在招生系统上完成面试场次的确认,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以及个人信息表。
(三)校内面试
1.面试时间
2017年3月4日-5日,按照每半天为一个场次,共分为A、B、C、D 四个场次。
2.面试地点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河东 新教学楼(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3.面试流程
学校将每场次面试分五个面试小组。面试专家名单及面试组别与考生面试小组组别、顺序均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环节回答问题数量不少于2个。每组由5名专家组成,专家专业背景、素养与面试专业有较高的匹配度。所有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后刻盘保存备查。学校在每场次面试开考前均安排考前会议,所有面试考官必须参加,并签署廉洁自律以及保密承诺书。面试专家的面试组别在每个场次考前会议上通过抽签随机产生,每场次同一小组的面试专家均不同。
在考生抽签环节,每场次开考前,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在学校查验相关证件后,考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工作人员将考官所用打分表,按照一式五份发放给每位考生,考生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随机抽取自己的面试组别、面试顺序,并将自己抽取的组别以及面试顺序填写在打分表指定位置。所有考生抽签结束后,按照面试组别、面试顺序重新排定座位,正式面试开始后,考生携带打分表在志愿者的引导下按照抽签顺序前往指定教室依次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为150分。面试分两大模块:
(1)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
按照我校先期公布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以及2017年春季招生章程规定,我校自2017年春季招生中开始使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流程为:
在面试正式开始之前,工作人员将隐掉考生个人信息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提供给面试专家组,在面试提问前,专家组查阅考生综评信息(不低于8分钟),并以社会责任感、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作为观测点给予考生全面的评价,评价结果纳入面试总成绩中。
(2)学校自主命题的面试题目的使用
在面试过程中,每名考生需回答问题数量不少于2个,学校围绕人文素养、社会和政治热点问题等设置面试题目。考官围绕以下内容作为打分标准:是否有正确的价值判断;是否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和思辨能力;是否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对报考专业的兴趣和理解;是否知识面比较宽,对事物有独到的见解;是否仪表端正,具备良好的基本生活素养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考官面试技巧培训
面试前,学校组织参与春招面试工作的考官进行面试程序、纪律、技能等相关培训,保证春招面试工作公平、公正。
(二)实行考试回避制度
学校要求所有春招工作人员都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面试,均主动申请回避,并承诺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健全公开机制
学校面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刻盘交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保存备查。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春招各个环节。
六、春招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部门 |
2月23日-24日 |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参加高校自主测试确认 |
考试院 |
2月28日 |
学校公布面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 |
校招生领导小组 |
3月1日 |
考生按照要求网上输入自己体检信息、网上选择面试场次、专业志愿二次填报等事宜 |
招生办公室 |
3月4日-5日 |
面试 |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
3月8日 |
学校公布面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
招生办公室 |
3月9日-15日 |
学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校招生领导小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
3月16日上午 |
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资格确认 |
招生办公室 |
3月16日下午 |
未完成计划高校预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 |
招生办公室 |
3月17日上午 |
被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进行录取确认 |
招生办公室 |
3月20日 |
完成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应届高三考生的春招录取工作 |
招生办公室 |
4月下旬 |
确认须补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应届高三考生春招录取情况 |
招生办公室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
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