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高考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2017-03-09

  1、2017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和候补资格确认,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我校查验预录取考生、候补资格考生有关证件,收取录取考生成绩单原件,向确认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确认候补资格考生的成绩单原件上盖章。

  2、2017年3月16日下午在有计划缺额的情况下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2017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被预录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我校向确认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友情提醒:凡是不到高校进行录取或候补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预录取和候补资格。根据市教委规定,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确认录取,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的秋季高考。

  确认地点:上海政法学院主教学楼C座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