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27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1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299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美术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美术统考(联考)专科合格,文化成绩达艺术(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一般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文、理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投档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文理分科,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确认:按考生文化总分,按考生所填报本院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填报专业计划录取满,愿调剂专业的考生,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20000元      【沪价费(2005)18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3000元      【沪价费(2005)18号】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元      【沪价费(2005)18号】
住宿费标准
空调六人间(2000元/年)      【沪价费(2005)3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6514754、66504946、56680657-8110    传真021-6650732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6682066
十四、网址
http://www.shbangde.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助学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其他帮助。本院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