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春季高考)

2014-02-28 来源:

  一、学校全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校本部:上海 市 松江 区 中山二路 658 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农业经济管理20 名、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方向) 20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4年春季入学招生考试,学校不另外组织加试科目的考试。

  2.学院按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取其高分;软件技术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排序取其高分。

  3.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对象,学校按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农业经济管理: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教委财【2011】11号)

  软件技术: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57811385

  十三、投诉电话:67722610

  十四、网址:http://www.shaf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每月享受150元的学校生活补贴(一年补贴10个月);对家庭经济困难,但又不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给予每年5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特殊补助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本次招生春季录取,秋季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