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05-23 来源: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兴伟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勤奋 路 1  号

       校区:      市      区        路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省市名称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英语(博雅方向)  25      5     10     5      5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入学后教学为英语语种。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学生需通过上海兴伟学院“校园日活动”,获得报考上海兴伟学院资格。学生需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上海兴伟学院给予的综合评价等第为优秀的,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成绩及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3、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计划数,和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已完成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5、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100000元/年(具体以批文为准)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10000元/年(具体以批文为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兴伟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兴伟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021-68020761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0823

十五、网址

  www.xingwei.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兴伟奖学金、兴伟助学金,学生达到学院奖学金评定的要求,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申请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及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校园日活动初步定于6月10日-18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