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交通大學招收臺灣地區本科生實施辦法

2015-04-02

  按照《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0]21號),2015年我校繼續招收臺灣地區應屆高中畢業生。

  一、報名條件

  參加2015年臺灣地區“學測”考試,成績達頂標級的臺灣地區(含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就讀)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名額和專業選擇

  申請者可以在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三個專業作為專業志願, 招生專業目錄詳見《上海交通大學2015年華僑、港澳臺本科招生專業一覽表》。

  最終錄取人數將視申請者人數和水準確定。

  三、申請和錄取

  1、考生報名及提交申請材料

  請登錄上海交通大學招生網站http://zsb.sjtu.edu.cn,進入上海交通大學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在註冊時選擇“臺灣本科生”類別。報名3月31日開始,4月15日截止。

  請按要求線上填寫電子報名資訊,提交後下載列印“上海交通大學臺灣地區學生申請表”,簽字確認。請以郵政快遞方式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日2015年4月19日17時,以上海市郵政接收時間為准。

  請確保報名材料列印品質,保證條碼清晰可辨。

  申請材料含:

  (1) 上海交通大學臺灣地區學生申請表;

  (2) 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影印本(請注

  意證件的有效期);

  (3)臺灣地區2015年度“學測”成績單影印本(必須加蓋中學公章);

  (4)推薦信;

  (5)獲獎證書或有關申請者經歷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影本。

  2、面試

  我校根據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獲面試資格。初審結果暫定4月23日公佈,面試初定4月29日在上海交通大學進行。

  3、錄取

  我校將根據申請者的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及面試情況,結合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擇優錄取。預錄取的臺灣免試生名單須經教育部考試中心對其 “學測”成績進行確認後,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5年7月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4、考生請牢記“報名系統”註冊帳號和密碼,可通過該系統查詢本人申請材料接收狀態、審核結果、面試資格獲取、面試准考證、錄取等資訊。

  四、入學及在校管理

  被上海交通大學免試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時間(9月上旬)到學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參考《上海交通大學2015年新生入學手冊》。

  被我校錄取後,如果學生在入學前面臨兵役問題,可以參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申請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限最長為一年。相關手續在開學報到兩周內辦理好即可。若學生本人不能親自來上海交通大學辦理手續,可以委託家長代辦,但家長要提供學生的委託書、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影印本。

  如果學生在大二以後面臨兵役問題,可以參照《上海交通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休學”。

  臺灣地區本科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學生相關管理規定,學校將盡力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以便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五、學費和其他費用

  臺灣地區本科生的學費與內地學生相同;學生原則上與內地學生住在一起,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與內地學生相同,全校所有學生宿舍均已配裝冷暖兩用空調。

  六、獎助學金制度

  臺灣地區本科生在讀期間可申請上海交通大學各類獎學金。

  七、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專業錄取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我校醫學院各專業體檢標準按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八、監督機制

  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

  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九、聯繫方式

  學校全稱:上海交通大學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200240)

  主頁:http://www.sjtu.edu.cn

  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樓B樓333室(200240)

  熱線電話:86-21-34200000

  傳真:86-21-34207255

  招生網:http://zsb.sjtu.edu.cn

  十、本章程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