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5-05-11

一、学校全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松江 文翔 2200

校区: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见附件1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招色盲、色弱

九、录取规则

见附件2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22000元/学年(沪价费[2005]24号)

住宿费标准

1400元/学年(沪价费[2005]24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十二、联系电话

021-67823033、67823034

十三、投诉电话

021-67822515

十四、网址

www.siva.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十六、其他须知

 

  附件1:2015年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

专业方向

全国计划

备注

1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与信息设计

26

美术省统考

(计划分省)

2

视觉传达设计

包装传播设计

26

3

环境设计

会展设计与策划

26

4

环境设计

室内设计

26

5

动画

动画

26

6

艺术与科技

演出空间设计

26

7

艺术与科技

数字媒体技术

25

8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30

9

服装与服饰设计

时尚设计与传播

30

10

服装与服饰设计

纤维艺术设计

30

11

工艺美术

玻璃与陶瓷设计

30

12

工艺美术

珠宝与饰品设计

30

13

数字媒体艺术

 

20

14

工艺美术

文物修复

30

15

公共艺术

 

25

16

绘画

 

40

17

雕塑

 

18

18

摄影

 

30

摄影或美术统考合格(计划分省)

19

广播电视编导

影视编导

30

编导统考(计划分省)

20

广播电视编导

文学策划与创作

30

校考(计划不分省)

21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

22

表演

音乐剧表演

20

23

表演

影视与话剧表演

30

24

表演

时尚表演与推广

25

25

文化产业管理

含文化策划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体育产业运营与经纪,广告设计与策划,品牌战略与管理(SIVA-德稻实验班)等方向,入校后再分

180

不设校考,

按普通类招生

(计划分省)

26

产品设计

战略设计与创新

16

SIVA-德稻实验班,校考(计划不分省)

27

产品设计

可持续家具设计

20

28

环境设计

生态建筑设计

26

29

环境设计

主题环境设计

26

30

视觉传达设计

品牌识别与公共空间

26

31

动画

创意动画

26

32

艺术与科技

交互设计

22

33

服装与服饰设计

时装·针织·运动

26

34

表演

古典吉他

5

  附件2: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专业

2015年录取规则

备注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环境设计(会展设计与策划、室内设计)、动画(动画)、艺术与科技(演出空间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艺美术(玻璃与陶瓷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工艺美术(文物修复)、公共艺术、绘画、雕塑

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美术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只招理科生。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设计与

传播)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摄影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按照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广编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广播电视编导(文学策划与创作)

按照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表演(音乐剧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只招女生。

 

文化产业管理

在普通类专业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当地普通类专业本科线。

 

SIVA-德稻实验班各招生专业

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分达学校划定的资格线。

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需达到本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除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外,其他各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的一类专业)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影视演艺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报批审定后直接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和SIVA-德稻实验班各专业除外)。录取时英语单科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