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免试招收台湾学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参加201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成绩达到顶标级、前标级;
(二)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学习的高中毕业生,参加台湾“学测”,且成绩达到均标级。
二、招生专业
申请人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附录《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台湾地区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人登录我校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
(二)下载并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
(三)申请人须于5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快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1、《华东政法大学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
2、台湾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3、台胞证影印本;
4、学测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
5、可以体现学生情况的其他材料。
四、选拔办法
(一)初审: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二)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安排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三)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综合测评、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湾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所需费用
台湾学生入学后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各专业,所需费用具体为:学费,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不含教材费、生活费等)
六、学校联系方式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电话:+86-21-6779-0220(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