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高校招录工作昨日全部结束 纸质档案转递20日开始办理

2018-08-14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工作,昨天结束。至此,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全部结束。

  20日起办理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转递

  2018年录取考生办理纸质档案转递至录取高校,时间安排在8月20日(周一)至8月24日(周五)。

  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毕业学校或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办理纸质档案的提取或转递手续(应届生到毕业学校,往届生到区招考机构)。

  应届生经毕业学校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然后将毕业学校交与的密封纸质档案在规定时间交至录取高校。往届生凭区招考机构开具的调档证明至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纸质档案的转递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纸质档案属个人重要资料,不得擅自启封、拆阅。

  被外省市高校录取者有机会获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凡在2018年本科普通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中,报考部分外省市普通高校、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

  符合条件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看领款说明并下载申领材料。

  申领材料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寄回市教育考试院,逾期寄达将视作自动放弃申请。补贴款发放时间从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