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问答
1.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为多少分?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如下:
科类 批次 |
3+1 |
3 |
|
文 科 |
第一批(本科) |
438 |
/ |
第二批(本科) |
379 |
/ |
|
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 |
/ |
121 |
|
理 科 |
第一批(本科) |
423 |
/ |
第二批(本科) |
342 |
/ |
|
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 |
/ |
122 |
注:
1.今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取消综合科目,调整后本科类别的考试科目总分由630分减至600分。高职(专科)类别的考试科目总分由480分减至450分。
2.高职(专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须待第二批本科录取结束、第二次志愿填报后划定公布。
3.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在已填报公安高专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公布招生计划与考生人数之比为1:2的比例划定。各校在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今年各批次的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
录取批次 |
7月1日 |
北大和清华零志愿录取 |
7月3日-7月10日 |
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和本科提前批(含1所公安专科学校)录取 |
7月11日-7月18日 |
第一批本科录取 |
7月19日-7月27日 |
第二批本科录取 |
7月30日-8月1日 |
第二次填报志愿(非军事公安院校高职专科志愿) |
8月3日-8月5日 |
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专业)和艺术、体育类专科录取 |
8月3日-8月13日 |
高职(专科)批录取 |
3. 考生本人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但此前考生可使用查询码通过以下办法查询录取情况:
(1)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招生院校网上或声讯电话查询);
(2)通过“上海招考热线”查询;
(3)到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查询;
(4)到录取现场信访咨询处查询。
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院校录取进程略有不同,各批次录取结果的具体查询日期将在“上海招考热线”上及时公布。
4. 控制线、投档线、录取线有什么区别?
(1) 控制线全称为各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按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分别确定本年度各批次文、理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投档线全称为高校录取投档线,本市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序,按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投档比例,计算出应投档数(四舍五入到个位数)进行检索投档,排在最后一名的考生成绩即为该院校投档线。投档线不是事先公布的,而是在对院校投档完成后自然形成的。
(3) 录取线全称为高校录取分数线,是各高校实际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同一招生高校的不同专业是会不同的)。录取线也不是事先公布的,而是在高校完成录取后产生的。
5. 什么是投档比例、应投档数,各批次的投档比例是多少?
当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高考成绩与政策性加分分值的总和)达到某科类某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后,考虑到院校对招收考生的录取专业匹配问题,允许院校调阅超过计划数一定数量的考生档案,调阅数与计划数之比就是投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向各招生院校按投档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由院校根据本校公布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在100%-105%之间自主确定该校的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乘以招生院校某科类某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即为该校某科类某批次的应投档数。若计算后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到个位数。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提前批仍按院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军事、公安等需要提前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只投档合格生源。艺术、体育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并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类批次最低录取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档案将全部投至志愿院校,由院校按招生章程中事先公布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6. 哪些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以及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零志愿、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按志愿优先的方式投档。
7. 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一、二批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投档及录取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及各批“征求志愿”分别只实行一轮投档。每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录取。
(1)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为:排序 → 检索(分档)→ 投档 → 录取 → 确认
第一步排序: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包含前面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分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个考生都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
第二步检索(分档):将考生档案分到院校的数据库档案中,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志愿院校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当某一院校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应投档数时,则将档案分到该校档案数据库,否则就对考生下一志愿院校进行检索判断。一旦检索到投档数未满的院校而被分档后,则不再对其后志愿检索。
第三步投档:当该批次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档案检索完毕后,对分好的本批次档案定向投往院校。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地同时完成的。
第四步录取:院校根据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考生。
第五步确认:院校将确定的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传给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现场进行录取检查,一旦完成录取就办理录取手续。与此同时,已经投档至院校但由于不符合院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档案也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现场。
(2)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考生录取
第一、二批本科和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外省市院校经平行志愿投档后,如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院校同意后,对填报过相应院校志愿的考生实行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考生加分后的成绩必须达到院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加分只在投档时起作用,招生院校看到的仍是考生加分前的成绩;加分投档也按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和投档比例),由外省市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录取。
(3)农林、石油、地质、水利类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档
第一批、第二批在沪招生的农林、石油、地质、水利等院校,平行志愿录取(含加分投档生源的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经院校提出,可在征求志愿前直接进行降分投档。
降分幅度由招生高校在规定范围内确定,最大可降至下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降分投档仅在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中进行。高职(专科)批则不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
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⑷征求志愿录取
上述三个流程结束后,被退档的考生和没有被投档的线上考生一同进入征求志愿程序。征求志愿也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及录取方式进行。
⑸外省市院校(除农林、石油、地质、水利类院校外)的降分投档
除农林、石油、地质、水利类院校外的第一批、第二批外省市在沪招生的本科院校,经平行志愿、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如果仍然不足,院校可要求降分投档,由院校按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录取。降分投档方法与(3)相同。
8.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院校的投档比例是否都一样?
不是。根据相关规定,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院校可根据该科类、该批次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在100%—105%之间自主确定投档比例。
9.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当考生成绩都超过同一批次中所报几所院校时,考生可以选择一所最好的院校投档吗?
不可以。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排序后,依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字母先后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只要按序检索到考生所填报的某院校应投档额未满,该生档案即能被投入该校;一旦进档,排序在后面的志愿就不再检索。
10.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考生的档案能否同时被投到满足要求的多个志愿院校,由院校录取后,考生选择其中一所院校就读?
不能。由于我们国家教育资源有限,为了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秋季高考录取还是严格按计划进行,目前还不能做到一挡多投,只能一档一投。
对于考生个人来讲,在某一批次录取时,考生只能投档到一所志愿院校。一旦检索到他所填报的某个志愿院校还有计划余额,就不再检索其后的志愿,实行一轮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