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3年高校招收港澳台学生考试报名公告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上海报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3月1日至3月15日(周六、日除外)登录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进行预报名。具体要求参阅《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
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于3月25日至31日(9:00-11:00,13:30-15:30,含周六、日)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上海报考点(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进行现场确认并拍摄照片,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
(一)港澳地区考生:
1.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1份;
4.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二)台湾省考生: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三)华侨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含基本资料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提供近四年出入境时间简历1份(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2.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原件1份;
3.居住所在地身份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
5.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三、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5月25日(星期六) | 9:00—11:30 | 中文 |
13:30—15:30 | 英语 | |
5月26日(星期日) | 9:00—11:00 | 数学 |
13:00—15:00 | 物理、历史 | |
16:00—18:00 | 化学、地理 | |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24日(9:00—16:30)领取地点:上海报考点(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 |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中若发现证件或递交材料有疑,将提请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09年3月3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纪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3.上海报考点只接受现场确认,不接受邮寄及代办报名确认,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办理报考资格确认的有关手续。
4.报名一经确认,所有数据(包括选报学校、学科)不予修改,所交报名费及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五、友情提示
1.考试地点:上海市第四中学(地址:徐汇区天钥桥路100号,近徐家汇)。
2.附近宾馆:天平宾馆(天平路185号,联系电话:021-54569999);建国宾馆(漕溪北路439号,联系电话:021-64399299);宛平宾馆(宛平路315号,联系电话:021-54679888)。
3.上海报考点咨询电话:021-64513403,6494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