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艺术素养和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学校艺术教育的指导思想
1.从提高国民素质的高度,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社会信息化、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面向新世纪的上海要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要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塑造城市精神,这为艺术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机遇,也对学校艺术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学校艺术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一项战略任务,要从提高国民素质的高度,切实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2.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与整体素质。艺术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是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必须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确立艺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通过艺术教育,使学生提高艺术素养,增强爱国热情,弘扬民族精神,培养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激发创造能力,全面提高素质。
3.落实艺术教育的各项任务,坚持艺术教育实施的方针、原则。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包括: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学校艺术教育应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结合、课内课外结合、学习与实践结合的原则。
4.深化改革、坚持创新,促进艺术教育的发展。学校艺术教育要围绕素质教育的实施,转变艺术教育观念,深化艺术教育改革,坚持艺术教育创新,促进艺术教育发展。要加大普及力度,提高普及质量,“先一步、高一层、促改革、求发展”,开拓学校艺术教育的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完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各区县、主管局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领导。要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之中,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研究制订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和规章制度。
6.要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管理网络建设。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分管艺术教育的领导,落实艺术教育的管理职能部门和专职管理干部,要加强对艺术教育的政策规划、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要有领导分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负责研究、统筹、协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7.学校应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在艺术活动中的作用。中、小学校可设立艺术教育总辅导员制度。
8.各高校由艺术教育职能部门及教务处、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共同组建艺术教育委员会,协助学校领导加强对全校艺术教育工作的管理。市区县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它有关方面建立艺术教育委员会,协助行政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艺术教育的管理。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要发挥协调、咨询作用,发动本市宣传、文化、艺术等方面和教育系统内各部门,支持、配合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负责艺术教育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秘书处归口部门应相对稳定。
9.有条件的高校,特别是设有艺术教育本科专业的师范院校,可建立艺术教育研究所或研究室,以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教学的业务指导和艺术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市、区县教研机构必须配备专职音乐、美术和艺术学科教研员,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10.上海市艺术教育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做好各类学校艺术教育的相关工作;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应加强对中、小学校艺术教育课外、校外活动的指导。
11.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制度。在高校精神文明学校评比和区县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时,应纳入艺术教育的内容,督导部门应根据教育评估指标定期进行艺术教育的专项督导,上海市艺术教育中心应积极参与艺术教育评估工作。艺术教育开展的状况应纳入对学校整体工作、学校领导工作考核内容之中。
12.建立表彰奖励制度,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发展。评选一批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见附件),认定一批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区县相应评选一批区县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特色项目,并定期表彰学校艺术教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深化改革,构建新型的学校艺术教育教学体系
13.加强课程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开设艺术类选修课程,有条件的学校应开设艺术类必选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应开设艺术类课程,艺术欣赏课列入基础性必修课之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设音乐、美术、艺术必修课,开课率应达到100%;高中阶段所有学校按规定开设艺术课程。
14.开发课程资源,拓宽教育内容。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师资、设备的条件,除音乐、美术以外,增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陶艺、工艺、综合艺术欣赏等课程内容,使学生能在普遍达到艺术课程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对艺术课程各个学习领域的自主选择。艺术类选修课需有教学指导纲要和明确的教学要求,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做好教材和配套资料建设工作。
15.更新教育观念,改革艺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促使艺术教育的知识积累向能力转化。注重以人文素养为核心的学习过程,培育民族精神,加深对民族文化价值的认识和对世界多元文化的理解。让学生在学习中更加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热爱祖国,促进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16.充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发社会艺术教育信息资源,发展网上艺术教学,制作和运用多媒体教学课件,拓展学生艺术视野和思维空间。
17、建立科学的艺术教育教学评价机制。从知识积累、审美能力、艺术实践、艺术素养等方面和学习过程对学生的艺术学习给予综合测定与评价。高等学校的艺术课程学习,应计入学分。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教学工作给予评估。
四、立足普及,不断提高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水平
18、市区县、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应因地制宜,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类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形式新颖的艺术活动。要注重活动的参与型、普及性、社会化,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学生自主参与的原则。使学生通过活动陶冶情操、提高素养、培养兴趣、发展特长。
1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的领导和协调。上海市艺术教育中心要做好策划、组织、承办全市性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和组队参加国内外学校艺术教育竞赛、活动与交流等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切实保证活动时间、场地和安全,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20.区县与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每年举办一至两项有特色的专题文化艺术活动,每学期组织学生观摩一次文艺演出,观看三至四部优秀影片,引导学生参观艺术展览,举办艺术专题讲座,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全市推进开放性学生艺术实践序列建设,每年以综合性艺术节、布谷鸟音乐节、金孔雀舞蹈节、学生戏剧节、电影节为主要内容,举办一至二项全市性大型活动,并以“自主选择、自由组合、自愿报名”为原则,每年举办“330七彩大舞台”市级学生文艺单项竞赛。
21.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各种艺术活动小组和社团,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学校要大力组建以“三团一队”(合唱团、舞蹈团、戏剧文学美术社团和乐队)为主的校级艺术团队。加强市级和区县学生艺术团队的建设,鼓励艺术团团员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对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团队和团员应制定相应规定,通过考核予以认定。
2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设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校园的广播、黑板报、讲座、演出、展示、寝室文化、环境布置等整体设计应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文化艺术氛围。
五、采取措施,加强艺术教育师资和干部队伍建设
2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普通高校艺术师资与学生数参考比例以1.5‰至2‰为宜;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艺术课教师的配置,可由学校根据课程特点和课时实际情况,配置专职或兼职师资;小学、初中艺术教师按国家艺术师资有关规定配备。
24.学校艺术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兼职教师应当相对稳定。非艺术类专业毕业的兼职教师要接受艺术专业的培训,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要协调本市艺术类院校支持、配合开展学校艺术师资的培训工作。市、区县教研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应加强对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上海市艺术教育中心和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应成为课外、校外艺术教研中心和艺术师资的培训资源。
25.继续开展艺术教师职务培训和艺术教育干部培训。鼓励艺术教师一专多能,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积极学习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设“艺术教育与素质教育”系列论坛,定期举办高校艺术教育委员会秘书长和区县艺术教育干部美育培训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
26.各级各类学校应制定鼓励艺术教师完成艺术教学和辅导艺术活动任务的相应措施,其组织和辅导工作应计入工作量,组织和辅导工作的成果作为考核实绩、评定职称、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市、区县、学校建立定期表彰优秀艺术教师的制度。评选“艺术教育名师”和“优秀青年艺术园丁”,组织艺术教育名师讲师团,开展青年艺术教师教学技能竞赛,逐步培养出一批学校艺术教育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支骨干艺术教师队伍。
27、深化高等艺术师范教育课程教材改革。要根据基础教育的实际现状,改革课程设置、结构和内容,注重学生思想品德、审美能力、综合文化素养和教育教学方法能力的提高,培养学校艺术教育所需要的复合型、一专多能的新型师资。
六、注重建设,形成学校艺术教育长效保障机制
28.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保证学校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中,要有艺术教育的经费项目。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活动、发展特色项目、添置设施、奖励先进。
29.高等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学生艺术活动开展所需要的阵地和设施。中、小学应按教育部和市教育部门有关目录规定设置教学需要的音乐、美术专用教室、艺术活动场地,配置艺术教育教学活动器材。
30.要重视艺术教育的教研和科研工作,市、区(县)学校要大力组织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并努力完成艺术教育研究课题,及时推广成果,并用于艺术教育实践。上海市每3年举办一届艺术教育优秀论文评选。
31.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艺术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学习,借鉴各国艺术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扩大学校艺术教育的国际影响。
32.逐步建立与校园网直接相通的艺术教育专门网站,以更快捷、更高效的互联网教育手段开发艺术教育资源。
七、整合资源,创设良好的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环境
33.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挖掘和运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提高全社会对艺术教育的重视,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走向社会,参与艺术实践活动。加强学校与社区联动,共建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34.促进艺术院团、场馆更好地为学校艺术教育服务,定期举行面向学生的低价优质演出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35.充分发挥专业艺术人员、老艺术家的人才资源作用,促进艺术师资水平的提高,加强学生艺术活动的指导。
36.依靠宣传、文广、出版、新闻等部门,充分运用大众传播媒介,开设适合青少年文化需求的栏目,推荐优秀的文化艺术类精神产品,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八、其它
民办学校可参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标准
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可参照执行。
一、艺术教育工作管理机制健全
1.学校艺术教育领导小组机构网络健全,领导班子重视艺术教育工作,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2.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全局工作。有开展艺术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有较完善的艺术教育工作和艺术团队活动的规章制度。
3.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学生成长档案。
4.对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定期研究、检查,工作计划、小结等档案资料齐全。
5.学校依法规范开展和管理艺术教育工作,无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二、重视学校艺术教育的教学工作
1.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按有关规定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艺术课,考核措施到位;学校开设具有本校特色的艺术类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
2.相关学科的美育渗透工作有特点、有成效。
3.按要求配齐合格的艺术教师,有一支事业心强、质量较高、一专多能并具有综合教育教学能力的艺术教育师资队伍;艺术教育师资队伍稳定,提高业务水平的措施有力。
三、广泛开展课外、校外的艺术教育活动,建立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
1.校园艺术活动经常化,每年举办艺术节(月、周),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活动”。
2.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区、县的各项艺术比赛,特色项目在市、区级以上竞赛中成绩突出。
3.大力组建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掌握一项有益身心健康的艺术活动技能。艺术社团、兴趣小组活动做到指导落实、计划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场地落实、效果显著。
四、建立评估表彰激励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和理论研究
1.艺术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考核内容,教师艺术教育实绩列入业务考核、职称评聘依据。
2.定期表彰艺术教育优秀教师和品学兼优、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在艺术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按要求配备并使用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教学器材设备、资料,艺术教育经费投入有保证。
4.重视教研科研的结合,加强艺术教育理论研究,做到有课题、有队伍、有经费、有成果。
五、争取社会支持,创设良好的艺术教育环境
1.能充分运用社会文化艺术阵地资源,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善于依靠社会艺术教育资源与艺术专家形成教学合力,并能多渠道筹集艺术教育资金,添置更新艺术教育设施设备。
2.重视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艺术实践活动,向社会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重视培养学生社会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