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高考体检安排

2015-11-18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第一章第4条,本市实行区(县)属地招生体检的规定,对2016年秋季高考考生的招生体检安排如下:

  1.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体检,由各区(县)招生体检站会同区(县)考试招生机构与各中学商定体检的日程安排。

  2.应届中专、职校和技校毕业生的体检,由各区(县)招生体检站会同区(县)考试招生机构与各中专、职校和技校商定体检的日程安排。

  3.往届生和在职职工等其他考生的体检,一般在3月份,每周一至周五14:00—15:00,由考生自行前往报名所在地的区(县)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闵行区、金山区和浦东新区的区域内有2至4个招生体检站,考生可选择就近的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

  4.本市户籍、长期在外省市中学借读的个别考生的体检,可在返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具体办法由有关区(县)考试招生机构将上述信息以书面方式告知有关招生体检站,各区(县)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好需要返回外省市借读考生的体检。

  5.对个别逾期未体检的考生,由区(县)考试招生机构督促其进行体检后再给予填报志愿;各区(县)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个别逾期未体检考生的体检。

  6.各区(县)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时选择学校和专业。

  7.各区(县)招生体检站应填写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一式两份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表》,同时将考生体检信息输入计算机招生体检数据库,为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