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高考"综合评价"批各院校线上入围考生成绩分布情况
特别提醒:
1、下列“综合评价”批各招生院校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均为已获入围资格且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成绩每5分段的分布情况,供考生参考。
2、“综合评价”批志愿可选择填报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并按1:1.5的投档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建议考生关注各校招生计划并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填报院校志愿。
3、考生根据中学或区县招办安排,于6月24日-26日(每天上午9:00-下午2:00)填报“综合评价”批志愿(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考机构统一安排)。
4、“综合评价”批招生院校根据高考成绩占60%、校测成绩占30%、学业水平考成绩占10%的比例产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应查阅相关院校的“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知晓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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