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的要求是什么?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24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合理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支撑服务。
在录取工作阶段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做好信息公开,推进“阳光工程”。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程序,未经公示,一律不予录取;结合录取工作进程,适时发布有关录取政策、录取情况等信息,便于考生掌握录取进程,免受误导信息的干扰;为考生提供及时、便利、多渠道、免费的录取信息查询,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二、完善投档系统,确保安全稳定。适应一、二本批次合并等,升级完善投档录取系统,在可靠、可行、安全、稳定、准确上下功夫,确保录取工作在技术保障、设备配置、安全环境运行上万无一失。
三、进行多次模拟,保护考生利益。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向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模拟投档)信息,高校据此确定调档比例,然后进行正式投档,力争符合条件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被进档院校全部录取。
四、加强保密管理,维护招考安全。加强技术防范,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数据信息进行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制止并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欺诈考生的行为,维护高校招生的安全、公正和秩序。
五、主动宣传政策,优化考生服务。通过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政务微博“上海国子监”、“上海招考”微信平台等渠道,主动宣传招生录取政策,及时提供招生录取资讯;加强咨询接待力量,集中录取期间每天安排现场接待以及电话接听等服务。
△目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准备工作进展如何?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方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经过招考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我们已顺利完成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成绩合成校验等工作。考生成绩通知单将于6月24日起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EMS)按照考生高考报名表上填写的本市通讯地址投递到考生家中。
考生可于6月23日20:00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输入本人查询码(准考证正面下方)和密码(考生本人身份证最后不含字母的六位数字),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同时,经审定的“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综合评价”批志愿填报条件 的考生文化成绩频数表也将公布。
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将从6月26日开始,8月14日结束。(具体日程请点击http://www.shmeea.edu.cn/node2/node689/node727/userobject1ai19243.html)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什么体制?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考试招生机构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工作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规则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投档到高校,高校自行确定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做好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为招生院校的录取做好服务工作,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如何保证高校录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办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高校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招生录取工作机制。各招生单位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不准”“十严禁”等招生纪律。本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厉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在录取现场设立普通高校招生纪律检查组,成员由市纪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组及市教委学生处等组成,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各高校完善监督机制,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公开各级招生机构的接待地点和监督电话,保障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为保证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和录取在一个平等、有序的环境中进行,上海市教委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作出“三不改”规定:①考生的志愿表一经填定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后一律不得更改;②已录取的考生材料不允许再退档改投其他学校,即录取后档案停止流动;③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后、投档工作开始前,均须将考生填报信息备份存档,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均不得更改。
△本市秋季高考各科成绩如何计分?
○秋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和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报考本科考试科目总分为600分(语文、数学、外语、相关科目共4科),报考高职(专科)考试科目总分为450分(语文、数学、外语共3科)。
由于全国各省市考试科目设置不同,各科成绩计分方式不同,因此,高考总分也不尽相同。如以本科考试科目总分为例,全国大部分省市为750分,另有部分省市不同,如浙江一类总分810分、二类总分750分等。
△相关科目的调整分方案是怎么确定的?
○上海市2016年仍实行“3+1”高考方案,其中“1”是指考生在理、化、生、政、史、地六门课中可选考的一门相关科目。由于各招生高校按文科和理科大类进行排序录取,除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相同科目外,理科考生还需选考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中的一科,文科考生还需选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的一科,即同为理科或同为文科的考生选考科目可能不同。为了使相关选考科目的考分有可比性,必须按文、理大类对相关科目考试分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绩称为“调整分”。
经过教育测量、数理统计、计算机应用等领域专家的多次比较,对以前高考数据进行模拟测算,确定分数调整方案。调整分对照表随同考生成绩一起公布,使考生不仅了解自己考分调整情况,也可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该调整方案伴随上海的“+1的高考模式已经近30年。实践证明,对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调整是必要的。
△如何确保高考评卷的公平公正?
○今年秋季高考继续实行全科目网上评卷(除外语科目的小语种),网上评卷前,由高速扫描仪将考生书写的答卷扫入计算机存储,计算机将答卷按设计的条块分割成若干部分。评卷时,计算机将分块的答卷随机发送到评卷教师的电脑屏幕上,一切过程都在计算机网络系统上进行。每一题均由两位教师分别评阅,两位教师的评分误差在规定范围内,即取平均值;若超过规定范围,则计算机再将试题发送给第三位教师评阅,以此类推,直至误差控制在设定的范围内。
网上评卷提高了评卷质量,使评分更加公平、公正。同时,答卷的保管、传送、登分、加分等步骤一并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也使得网上评卷工作做到了安全、可靠。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往年有些考生、家长怀疑统分有误而申请成绩复核,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因为高考成绩是由计算机自动合成总分,同时还要经历全方位的人工校验,因此不会出现统分上的失误。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怎样划定的?
○普通高校招生分为文科和理科两类,将全市考生的考试成绩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序,根据各批次文、理科的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目前首先公布的是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本科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数的一定比例来划定的。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折算而成。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和休闲体育)本科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而成。
△ 什么是“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主要有什么用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上海今年秋招设立“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根据往年一本平均录取率划定。该“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主要应用于具体招生项目的录取分数控制,例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特殊类型招生(指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和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其他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招生等),以及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招生。
△为何每年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有变化?
○最近几年,上海的考生人数和招生名额基本稳定,影响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低的主要因素是当年高考成绩(包括平均分数和各分数段的分布)。高考成绩每年都会有变化,每年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也都会有所不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本科或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折算的,也会有相应变化。
△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是否都能被本科院校录取?
○由于各高校、专业招生有不同要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的志愿分布与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分布也不可能完全匹配,因此本科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本科招生计划数与线上考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一般会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使高校招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
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与各高校公布计划之间存在不均衡的情况,为确保尽可能完成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需设定为大于招生计划数,因此会有极少量志愿填报不当又不愿参加征求志愿的本科线上考生将不能录取本科专业。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是否存在不被录取的风险?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增加了考生志愿的有效性,降低了高分落榜的风险,但是如果填报不当仍然有被退档或无法满足志愿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档案投不出去
原因可能是考生在一个批次中填报的全为层次相同的高校,若其高考总分较低,检索到该考生时,所填的高校投档数已满,该考生本轮投档未成功,将直接进入征求志愿。
(2)虽已投档,但被院校退档
主要原因可能是:一是报考比较热门的专业,专业撞车且不愿接受调剂而导致专业匹配不上;二是诸如体检等因素不符合高校专业录取要求。
△高职(专科)志愿什么时候填?录取控制分数线何时公布?
○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2日—4日。参加2016年秋季高考且未被5月份所填报志愿高校录取的考生、未参加5月份填报志愿的考生或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都可以参加8月份的志愿填报。填报办法同5月份本科志愿填报。
高职(专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8月5日晚公布,高职(专科)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而成。
△按志愿顺序录取后,院校还有招生名额,会采取什么措施?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由于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每批次按志愿顺序录取结束后,总会出现部分高校还有招生名额,而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有部分考生未被录取的情况。根据规定,本科普通批和高职(专科)按志愿录取结束后,部分还有招生名额的高校将分别进行征求志愿,给相关考生再提供一次机会。征求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7月25日13:00至26日13:00;
高职(专科)普通批及艺体批征求志愿:8月12日13:00至13日13:00。
征求志愿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上填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填报志愿前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公布征求志愿的院校、剩余名额(专业、人数)、填报办法等信息,请相关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或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如何了解录取信息?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考生也可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如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查询录取与否,也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录取结果。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程略有不同,因此,各批次各高校录取结果的具体查询日期将通过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官方微博“上海国子监”和微信“上海招考”等及时公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是否会对各区域、中学的考生高考成绩进行排名?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真贯彻市教委的指示精神,采取了直接把成绩单寄给考生的办法,减少各方对考生成绩的接触,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隐私,并且从技术、制度、管理等多个方面强化信息安全监督,避免考生有关信息的泄露,更不会向任何机构提供排名数据。
△多年来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中没有特批过一个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进入大学,社会反应良好,今年会改变吗?
○决不会改变。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方方面面,“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是我们的工作宗旨,今年本市也决不会特批任何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进入高校。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作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录取工作中一定会根据“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有序、精心操作,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使老百姓放心,使社会满意。同时我们也希望得到社会各界、学校、家长和考生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坚信,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阶段的工作必将顺利、圆满地完成。
△ 2016届考生若要参加2017年高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2016届考生若选择参加2017年高考,则考试科目要按照“3+3”的模式进行,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六门选考科目中选择三门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的统一考试,其中数学不分文理、外语可以参加两次考试。根据已有的信息(具体安排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文件为准),对2016届考生主要有:
(1)2017年1月,可以参加第一次的外语考试。
(2)2017年4月,可以在六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选考三门科目。若已获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合格成绩(D以上等第,包含D),则可直接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3)2017年5月,参加三门选考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所参加三门等级性考试的科目须已获得合格成绩或相应等第。
(4)2017年6月,参加语、数、外三门科目的统一高考。若已参加过2017年1月第一次外语考试,也可只考语文、数学两门科目。
△未被心仪高校录取的考生,还有哪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高考只是个人成才的一个重要途径,绝不是唯一途径。多年来,本市已经构建了高等教育升学考试的立交桥,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未被自己心仪的高校或专业录取的考生,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圆自己的理想梦:(1)部分高校经上海市教委批准组织的“插班生”选拔考试;(2)普通高校招收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的“专升本”考试;(3)10月举行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5)上海电视大学举办的“注册视听生”(即“开放式教育”),继续接受高等教育;(6)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春季招生考试等。总之,暂时未被理想院校(专业)录取的同学,完全不必丧失信心,通过上述途径,仍然可以实现自己的成才理想。
借此机会,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多多关心未被理想高校录取的考生,使他们早日寻找到适合自己成才的道路,为自身的发展进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