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体育学院招收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

2017-01-03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体科字〔2016〕179号),制定2017年上海体育学院招收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

  一、免试专业和计划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具体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新闻学、运动康复专业:具体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总计划不超过20人;

  以上免试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二、免试条件

  (一)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二)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附件1)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武术套路传统项目运动员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三、申报材料

  (一)《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附件2,原件一份);

  (二)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符合免试资格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纸规格A4纸。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二)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应填写《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需携带所有申报材料,于2月20日至2月24日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同意招生的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征得我校同意后,于2017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运动员教育”(网站APP)的“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和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于2017年3月1-20日通过“免试入学系统”管理终端完成运动员资格审核,审核后打印纸质《审核汇总表》(系统提供打印)盖章后,于3月31日前报体育总局科教司,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由体育总局科教司于4月上旬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及网站APP上进行公示;

  (六)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高校要加强对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运动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积极开展推荐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校学习工作;

  (二)高校接收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必须认真填写《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并做好招生计划预留;

  (三)每位运动员只能获取一所高校《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若被两所以上高校同时批准录取,应在报名前选择一所高校,并主动告知放弃的高校招生部门,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五)申报冰球、棒球、垒球和橄榄球项目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将在2017年运动训练单招统一考试期间进行专业水平复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

  若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对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邮编:200438

  咨询电话:021-51253145 传真:021-51253146

  监督电话:021-51253040 QQ:124102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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