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方案

2017-01-12

  为提高学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学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继续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收项目:

  田径:男子(100米、400米、8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

  男篮:中锋、后卫、前锋;

  女篮:前锋、后卫、中锋;

  女排:二传、副攻、主攻、接应二传。

  二、招收计划:

  总招生计划35人,其中男女田径19名、男篮5名、女篮5名、女排6名。

  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就读专业为:新闻学专业(传播学院)。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中阶段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体育局或省教委)主办的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的正式比赛总决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报名方法、时间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并在本人照片上(右下角)盖学校公章。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1月5日—1月16日。

  五、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到时间和地点: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8:30—10:30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东川路500号)体育馆二楼报告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2、报到要求:考生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包括: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必须有证书编号)或如果等级证书原件上没有比赛名次则需交达到所报名项目名次成绩要求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姓名处加盖办理等级证书的体育局竞赛处红公章),或办理此证书的体育局竞赛处出具的成绩证明,验证合格者缴纳报考费200元和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3、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认可,而且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http://jsdj.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未能查到相关信息的考生,不予报考;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另外,篮球项目考生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报名或参加了中国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篮球联赛、全国俱乐部青年篮球联赛、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的不得参加我校测试。女子排球项目考生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排球协会注册以及曾报名或参加了全国排球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青少年U—18及以上年龄组排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的不得参加我校测试。

  4、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田径: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11: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塑胶田径场。

  (2)女子排球: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排球房(三楼)。

  (3)女子篮球: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4)男子篮球:2017年1月22日(星期日)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七、选拔原则、程序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资格。(田径考生当场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未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者,不予合格公示)。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我校即给予录取。2017年我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获得这类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录取分数要求,否则学校可不录取。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八、其他

  1、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体育与健康学院:021-54345241、54345138、62233434。

  2、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招生监督投诉受理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3、符合申请免试入学条件的运动员,请按《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通知》执行,免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