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高中学业水平考考试科目确定 外语设口试
获悉,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4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根据上海市高考改革的推进进程,鉴于学业水平考试外语科目已设置口语测试,2012年不再专设高考口语测试。
语文、数学、思想政治以书面笔试形式进行。外语除书面笔试外,另设口语测试,笔试部分含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单独组织。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科目书面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20分钟。
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科目考试满分各为120分。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为100分,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各科目书面笔试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为A、B、C、D四个等第,A等约占20%,B等约占30%,C等约占25%;“不合格”以卷面成绩60分以下或者约占2%。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A、B、C、D四个等第,以测评标准来评定成绩。
有关通知规定,上海市高三年级在籍学生中留级、复学的学生,均须报名参加2012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科目考试。未参加过高一年级2门科目或高二年级4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以申请参加,具体报考工作以2012年该两个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政策为准。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由外省(或直辖市、自治区,下同)转入上海市普通高中就读的高三年级在籍学生,可持原省级考试机构盖章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确认,成绩一经确认后不再参加上海市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本人如要申请参加上海市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其在外省参加的相应科目成绩上海市将不再予以确认。2011学年第一学期由外省转入上海市普通高中就读的高三在籍学生,必须参加2012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