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0-11-1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包括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4个本科专业。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242名,具体安排如下:

招生专业

学制

拟招生人数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江西省

湖北省

湖南省

设计学类

四年

160

10

10

15

16

16

15

  2021年我校艺术类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对象

  (一)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类(或相关)本科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二)考生的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另行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21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所在批次(科类)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

  (1)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份实际情况。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于合成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五、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艺术类招生各个环节,监督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学校网址:https://www.us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ban.usst.edu.cn。

  九、其他

  本简章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招生规定有变化时,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简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