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14-11-24 来源:

一、 招生专业、人数及省市

专业

层次

上海

浙江

江苏

江西

河南

山东

安徽

广东

小计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方向)

本科

34

4

4

4

2

3

2

2

55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会展设计方向)

本科

34

4

4

4

2

3

2

2

55

产品设计(产品设计、时尚产品设计方向)

本科

25

2

2

2

1

 

2

3

37

绘画

(油画、水彩画方向)

本科

13

3

2

3

2

2

2

1

28

合 计

 

106

13

12

13

7

8

8

8

175

  备注:1、就读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

  2、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的2015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 报名、考试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并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3、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报名、考试

  1、专业考试:须参加2015年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报名、考试。

  2、文化考试:须参加2015年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三、 录取以院校正式公布的2015年招生章程为准。

  四、 其他

  1、为激励学生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并为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机会。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收费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我校艺术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文理兼收。

  4、考生中凡徇私舞弊、隐瞒重大错误或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等,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入学资格,并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

  学校地址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邮编:201418

  徐汇校区:上海市漕宝路120号 邮编:200235

  招办电话:021-6494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