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始创于1971年,是沪上历史最悠久,现有规模最大,师资力量最雄厚的综合性专业美术院校之一。学院不仅拥有院长俞晓夫、著名艺术史论家范景中等大师级学科带头人,同时也拥有一大批在沪上乃至全国都享有很高声誉的中青年画家和艺术设计师,多年来为上海及全国培养了大量的艺术与艺术教育人才。
学院现设有美术系、设计系,拥有教职员工90余人,其中正教授9人、副教授29人。目前学院开设的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有:美术学(师范)、油画、中国画、版画、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雕塑等。同时设有美术MFA、艺术设计MFA专业硕士点,设计艺术学、造型艺术、美术史论、中国书画、学科教学(美术)等学术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与国内和国际间建立了广泛而频繁的学术交流、互访、讲学等活动;2009年起通过建立2+2培养模式、联合工作营、引进海外优质课程、海外实习、联合展览等项目,使符合条件的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内外双校的学历和毕业证书,也得到更多国际交流平台上能力成长和扩大视野的机会。
本院资料室拥有中外图书资料一万多册,中外报刊杂志千余种、电子文档室;学院有专业的“无形画廊”展厅,每年举行大量的各种美术展览;还建有相当规模的电脑机房、工业造型车间、广告摄影室、暗房、版画车间、陶艺车间、雕塑大棚、国画临摹室、油画材料工作室等设施,是沪上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和美术创作的重要基地。长期以来,学院建立了大量以上海市广大中小学为基础的教育实习基地和以优质企业为基础的艺术和设计的实习实践基地,保证了学生在学习与实践的互动成长。近年学校为学院增设了设计创意中心及学生的创业孵化器等机构,并与上海企业界建立了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设计实习基地,为学生就业准备及就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帮助。
近年来,美术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及学生就业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教师和学生的作品频频入选国内、外重大展览会,并多次获得重大奖项和荣誉。
一、专业简介
美术学(师范):按师范教育的要求培养。培养具备现代美术观念和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美术史论、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美术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能够从事美术教学与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或能够在美术馆、博物馆、画廊、拍卖行以及出版社、杂志社等专业机构从事相关的研究与管理工作的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现代艺术史、美学、素描基础、色彩绘画基础、设计基础、雕塑基础、国画基础、书法与篆刻、油画、中国画、版画、综合绘画、专业研修等课程。
绘画:设有油画、版画等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现代美术观念、掌握美术基本理论,既能掌握油画或版画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又有一定创作能力的素质全面的专门人才。并具备与绘画相关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现代艺术史、素描、色彩、油画、坦培拉、设计基础、雕塑基础等。
中国画:下设国画和书法两个方向。国画、书法是专门研究中国绘画和书法的技法、鉴赏以及相关的创作、品评理论的学科。学科的研究目的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中国绘画、书法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包括海派绘画、书法艺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当代潮流的探索与拓变。本专业要求学生学习传统中国绘画、书法基本理论和技法语言形式,了解海派绘画、书法的精神内涵,具有较全面的艺术修养,能够对传统进行较深入系统的挖掘与研究,同时具备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创作能力。
雕塑:培养从事雕塑创作和研究,又有一定创作能力的素质全面的专门人才。开设主要课程:素描、雕塑、雕塑创作、石膏翻制、泥塑人体、泥塑肖像、立体构成、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艺用解剖学、雕塑材料研究等。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专业培养满足各级职能机构及创意设计部门需要的平面设计人才,并能从事普及型与职业型艺术设计教学的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学、形态构成、设计概论、大学语文、西方美术史等基础课程,以及标志设计、字体设计、图形想象、版式设计、书籍设计原理、书籍整体设、海报设计、世界现代平面设计史、包装设计概论、包装整体设计、广告摄影、企业形象设计、VI设计、展示设计、印刷基础、设计心理学等专业课程。
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培养能在建筑设计院、建筑装修公司、家具行业、会展行业和房地产企业从事中小型建筑(含室内外环境)设计和项目策划、咨询工作的高级人才。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专业绘画、工程制图、模型制作等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画法几何、材料与构造、力学与结构、建筑设备、业务管理等技术知识方面的课程,居住区规划、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具设计等专业实践方面的课程以及城乡规划、建筑历史、作品分析等专业理论方面的课程。本专业的毕业生应当具备从市场调查、创意策划到具体设计、现场配合、专业拓展的基本能力和报考建筑师执照所需的知识结构。
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产品设计基础理论、设计知识、先进的设计思想、熟练的设计表达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以及科研单位从事工业产品开发、产品创新设计、专利技术研发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学生需要学习产品结构素描与透视原理、综合造型基础、综合设计表达、工业设计数字化技术、工业设计概论、产品摄影技术、工业设计史、产品设计初步、设计材料与工艺技术、人机工程学、工程制图、市场营销与设计管理、改良性产品设计理论研究、创新产品设计、交通与运输工具概念设计、新产品开发设计理论研究、品牌开发与设计、系统设计理论研究等。
二、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地区及人数 |
学费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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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江西 |
山东 |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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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师范) |
四 |
30 |
2 |
2 |
2 |
2 |
2 |
|
10000 |
设计学类 |
四 |
40 |
7 |
7 |
5 |
5 |
7 |
4 |
|
绘画(油画、版画) |
四 |
10 |
5 |
5 |
5 |
3 |
5 |
2 |
|
雕塑 |
四 |
4 |
2 |
2 |
|
2 |
2 |
|
|
中国画 |
四 |
4 |
3 |
3 |
2 |
2 |
4 |
2 |
备注:各地区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市)高考填报志愿计划书公布人数为准;考生只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者均可报考;
2、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还须无色弱、色盲,近视不得高于800度;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市统考专业采用各省统考成绩,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非平行投档、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上海市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公式如下)
五、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4322695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64322993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