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科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具有强劲的实力,音乐界不同领域的泰斗如刘雪庵、钱仁康、朱启东等前辈都曾在此任教。自90年代以后,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科在长期教学实践中不断拓展专业方向,发扬优势,充实提高,逐渐形成了以钢琴、声乐、管弦、音乐教育、作曲理论为支柱的涉猎20多个专业方向的本科与研究生教学体制。
音乐学系现拥有一批学养深厚、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教师,90%教师学成于欧美知名音乐学院,且与茱莉亚音乐学院、维也纳音乐与表演艺术大学、哈佛大学等著名学府在学术研究与表演实践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音乐学系积极为学生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已与法国佩皮尼国立音乐学院、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蒙特克利尔大学建立“2+2”和“2+1”联合培养项目。音乐学系设有交响乐团、歌剧实验中心、合唱团三大教学实践机构,学生随团多次赴国外交流演出。
音乐学系现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音乐教育)两大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分为钢琴、声乐、管弦乐三个招考方向。硕士研究生教育设有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硕士专业和艺术硕士(MFA),同时,音乐系大力拓展研究生教育,在全国率先开设了课程与教学论声乐表演博士研究生课程,形成了本、硕、博一体化多层次办学格局。
一、人才培养目标
音乐类专业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与综合人文素质、高水平专业技能与艺术素养,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或从事音乐表演、创作、编辑、研究等其他音乐文化事业的专业人才。面向基础教育,为中小学输送优秀音乐师资;面向高等院校的音乐院系或艺术教育机构,面向职业艺术学院(高职、幼师及艺术中专),为其输送高学历、高质量的音乐教学与研究人才;面向国外高等音乐学府或综合性大学,为其输送高水平音乐演奏/演唱表演型人才;面向社区文化馆站及各层级文化部门,为其输送和培养音乐组织与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类专业含两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和音乐学,学制都为四年,学费每学年10000元。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分三个招考方向:钢琴、声乐、管弦乐。2017年招生总计划56人,其中音乐表演36人,包括钢琴方向4人、声乐方向6人、管弦乐方向26人;音乐学(音乐教育)20人。具体招生计划安排情况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如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音乐学类统考,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四、专业考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其中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声乐、管弦乐)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专业、乐理、听音、视唱。考试内容见下表中“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我校上海考点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
2、非上海生源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可在我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复试统一在上海举行。
五、报名方法与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5日开始,截止到各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
2、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报考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考生生源所在省份我校设有考点的,必须在所在省份考点参加考试。
4、现场确认: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
专业 |
方向 |
考试科目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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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
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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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钢琴 |
l钢琴演奏一首;(注:考生初复试共需准备4首不同类别钢琴曲: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中外乐曲1首) |
l钢琴演奏二至三首(由考场老师现场决定曲目数量与篇幅。复试曲目不可与初试重复);视奏一首(曲目由学校提供);l视唱;l乐理;l听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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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l声乐演唱一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 |
l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曲目演唱二至三首。(由考场老师现场决定曲目数量与篇幅,不可与初试曲目重复);l视唱;l乐理;l听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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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乐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
l演奏三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七组琶音;换把位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
l演奏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l视唱;l乐理;l听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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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 |
l演奏三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七组琶音;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
l演奏大型乐曲第一乐章;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l视唱;l乐理;l听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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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乐 |
l演奏二个八度以内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及琶音(连音、吐音);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
l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l视唱;l乐理;l听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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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乐 |
l在小军鼓上演奏三种不同力度的滚奏;练习曲一首。在木琴、定音鼓上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 |
l演奏小军鼓乐曲一首;木琴或定音鼓乐曲一首;当场视谱演奏指定乐曲片断;l视唱;l乐理;l听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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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琴 |
l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琶音;一首练习曲 |
l演奏复调作品一首、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或浪漫派时期作品);l视唱;l乐理;l听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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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l钢琴演奏一首;l声乐演唱一首(注:考生初复试共需准备曲目:钢琴-练习曲和中外乐曲各一首;声乐-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共两首) |
l声乐演唱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l钢琴演奏一首(不得与初始曲目重复);l视唱;l乐理;l听音 |
注:2017年管乐不招收萨克斯。
各考点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考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地 点 |
安徽合肥 |
2月6-7日 |
2月9-10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吉林长春 |
1月20日 |
1月20日开始 |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
山东济南 |
网上报名 |
2月6—7日 |
以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 |
上海(初试) |
2月22-23日 |
2月23-24日 |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艺术传播楼音乐学系) |
上海(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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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26日 |
注:1、参加山东省考点的考生还必须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进行报名、缴费(时间为1月12-19日)。考试前一天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以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初试。安徽省考生还必须按安徽省考点有关规定参加对应网上报名,参加安徽考点非安徽省考生可直接在我校招生网上报名,按时间安排到现场参加确认即可。参加吉林考点考生请按吉林考点有关规定参加对应网上报名。
2、参加外地考点初试进入复试的发榜通知将在该考点结束的五个工作日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和音乐系网站(music.ecnu.edu.cn)公布,上海初试考点进入复试的发榜通知将在2月24日晚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计分与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最后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满分为400分,各单科满分为:声乐100分、钢琴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总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5%+(视唱+听音)×10%]×4,声乐与钢琴成绩高的一门自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上海考生按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成绩重新计算,要求统考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成绩中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4。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声乐、管弦乐):专业最后成绩以专业复试成绩为准,满分为100分。考生乐理、视唱、听音成绩须合格(合格线为各科总成绩的40%),但不计入总分。各单科满分为:专业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
2、合格证颁发:
学校按考生不同报考专业和方向,依据考生的专业最后成绩从高到低和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校考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份有音乐类统考,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否则校考专业合格证作废。上海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无校考要求,考生直接凭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即可。
3、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学 (音乐教育) :以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钢琴、声乐、管弦乐):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可兼报不同招考专业,录取时按各招考方向分别录取。
七、其他
1、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的艺术类查分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2、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音乐系:021-54345320。本科招生网 www.zsb.ecnu.edu.cn;音乐系网址 www.music.ecnu.edu.cn
3、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招生监督投诉受理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