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本科招生规程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对考生的声音、语言、形体与表演的各项专业素质进行考查。招生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阶段。初试考试科目为声乐、台词、形体;复试考试科目为命题即兴表演;三试考试科目为表演综合测试。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声乐:考生自备歌曲一段(歌曲选择不限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片段,建议考生准备能够充分展现个人嗓音条件的曲目)。
2、台词:自备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
3、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形体表演等。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命题即兴表演(规定情境中的语言表达、规定情境中的形体表达、规定情境中的声音表达)
(三)三试:(100分)
1、表演综合测试(采用表演工作坊形式,对考生进行表演综合考查。)
2、三试前,学院统一安排对考生发声器官进行检查。
二、录取方法:
(一)三试成绩按男、女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两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三、补充说明:
(一)考生一律穿平底鞋参加考试。
(二)考生一律不许化妆、不允许着裙装、不许戴美瞳。
(三)进入三试的考生,应准备好深色的练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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