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艺术类(设计学类)录取办法
1.报考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须达到2016年相关省级招办的报考规定。
2.对进档的考生,按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公式如下:
如某学生文化分:376分 专业分:332.8分 那么合成分=[(376/600)×0.5+(332.8/450)×0.5]×100=68.31
若招生省级招办对合成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总分高低排序录取。
3.合成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4.若学校在当地省市同时投放艺术文和艺术理计划,实际录取时不分文理,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
5.专业录取时按分数(合成总分)优先原则,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6.上海考生若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016年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前180名考生,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直接进入录取环节,并按其合成总分,根据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备注:本录取办法最终以2016年我校的秋季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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