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精编版)
面向世界音乐的发展态势,面向中国音乐的传承传播,面向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任务,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上海音乐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党对高校办学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落实“四个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推进新时代“双一流”建设。
一、建设目标
(一)办学定位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创建于1927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学科设置最齐全的高等专业音乐学府。学校秉承“和毅庄诚”校训精神,以“办一流音乐教育,创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传播中华优秀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音乐与舞蹈学”综合实力达到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的学科建设目标。
到2027年,上海音乐学院建校100周年时,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与综合实力位列世界前列。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世界顶尖音乐大学。
(三)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及拟建设学科
上海音乐学院现有三个一级学科,即:“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与“戏剧与影视学”。其中,“音乐与舞蹈学”是体现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与核心竞争力的代表性学科,也是学校最具历史底蕴和鲜明特色的传统优势学科,在国内外专业音乐界享有盛誉,凝聚着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历史文脉、强项优势及未来方向。
上海音乐学院拟建设学科为“音乐与舞蹈学”,率先实现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目标,辐射并带动“艺术学理论”与“戏剧与影视学”,逐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现三个一级学科互为补益、协同联动的学科格局,全面提升学校办学的综合实力与整体水平。
二、学科建设
(一)口径范围
上海音乐学院拟建设的“音乐与舞蹈学”涵盖四个学科领域、18个重点方向,即:1.音乐创作与理论(含作曲、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等)、2.音乐表演(含管弦乐演奏、民族管弦乐演奏、钢琴演奏、声乐与歌剧表演、指挥艺术、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演奏、音乐戏剧等);3.音乐学理论(含音乐史论、音乐美学与批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音乐人类学与社会学、音乐教育学等);4.音乐应用(含音乐科技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管理等)。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完善科学的学科建设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学科发展水平和综合办学实力达到国内顶尖,世界一流。
到2027年,学科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进入世界前列,带动整体学科水平进入世界前列,形成鲜明中国特色的学科发展格局。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保持世界顶尖的学科发展态势,形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与世界视野的学科体系。
(三)建设基础
1.历史底蕴深厚。上海音乐学院创立之初即已确定“援西立中,化用为体”的办学理念,确立了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专业建制与学科体系。
2.优势特色鲜明。以音乐创作与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和音乐应用四个方向为主体,形成了传统优势学科、特色学科与新兴复合型学科交叉融合、协调互补的发展格局,该学科保持国内顶尖地位。据2017年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第一。
3.发展成就卓著。涌现了中国几代卓越的作曲家、音乐理论家、表演艺术家及教学名师,产生了一大批代表中国、影响世界的音乐杰作,产出了一批影响深远的音乐经典著作与全国通用专业教材。近十年来,学校师生先后有1143人次获1067项国内外赛事奖项,问鼎多项最高规格赛事桂冠。
4.国际影响广泛。学校现为欧洲音乐学院联盟和环太平洋音乐学院联盟成员,与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3所世界顶尖或一流音乐院校签署合作办学战略协议与深度合作,聘请世界顶尖音乐家、艺术家与学者等来校任荣誉教授、客席教授。学校培养的众多毕业生成为世界各大乐团与音乐机构的领军与骨干人才。
5.发展前景广阔。“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结构布局齐全、交叉门类广泛、发展前景广阔,部分学科发展水平国内顶尖,与国际音乐学科发展前沿保持同步。2017年11月27日,学校联合14个国家和地区的25所音乐院校共同发布《“音乐与舞蹈学”国际学科评估指标》,签署“卓越音乐教育·上海共识”,为全球音乐学科评估标准提供“中国方案”。
(四)建设内容
1.重大举措
通过重大学科建设举措与学科机制创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形成新的学科制高点,提升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1)创建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建设世界顶尖的中国音乐学科高地与文化枢纽港。以百年来上海作为中西音乐文化的交融地与中国传统民族音乐传承的重镇为优势,推进中国音乐学科体系建构,推动中华音乐文化走向世界。
(2)创建民族乐队学院,建设一流的中国民族管弦乐学科平台。以乐队学院模式对中国民族管弦乐学科与拔尖人才培养建设的重大创新举措,推动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改革创新,探索中国审美精神与东方乐器科学化的可能性,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与走向世界注入新动力。
(3)创立上音-英皇联合学院,建设国际拔尖音乐人才养成基地。不断推动音乐表演传统优势学科的发展,储备拔尖人才,创新国际精英人才选拔与培养机制;探索高校与行业的培养模式,建设国际一流的上海乐队学院;扶植与培养世界一流、中国典范、上海风格的音乐表演人才。
(4)创立上音-伯克利现代音乐院,建设世界前沿水平的现代音乐创制中心。开风引潮,深入打造具有中国风范的现代音乐创作制作“孵化地”,推动“互联网+”与音乐文创基地建设。
(5)构建中-欧三校(上音-李斯特-肖邦音乐学院)联盟,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音乐推广协作平台。以中-欧三校联盟系列音乐节和国际巡演为杠杆,将经典音乐的创作、表演推向世界一流的水平,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6)打造丝路音乐院校长论坛常设秘书处,建设丝路音乐传承发展基地。响应国家 “一带一路”倡议,搭建欧亚大陆音乐文化桥梁,形成东西方音乐交汇的新形态与新概念,丰富中外人文交流,促进民心相通,为中国赢得在世界音乐新领域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7)建成上音歌剧院,建设世界一流的歌剧与舞台艺术创新实验中心。深化人才培养、创作实践、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全面对接艺术产业与文化创意的行业发展,发挥“音乐与舞蹈学”的引领与辐射作用。
(8)建设上海音乐艺术发展中心,打造一流的音乐艺术协同创新中心。加强艺术文化资源整合与横向联动,协作创新,推动学校与社会在艺术资源、文化资源、人才资源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共享融通,使音乐深刻地影响上海城市文化精神与国际大都会的文化品格。
(9)建设国内首个《“音乐与舞蹈学”国际同行评估指标体系》。立足中国特色与国际音乐学科发展的前沿,结合世界顶尖音乐院校学科领域的总体水平与发展态势,开创“音乐与舞蹈学”国际同行评估的学科建设评估格局,为我国专业音乐院校在这一学科领域的发展提供参照指标。
2.实施路径与建设进度
(1)师资队伍建设
引育并举,创新机制,着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力的人才队伍。推进人事体制改革,实施人才发展战略。
①打造国际高端音乐人才集聚地。引进国际一流的学科代表人物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杰出校友,加大引才力度、打造引才环境,不断推出学科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创新人事管理机制,构建高水平的在职在编师资、稳定的行业双师型外聘师资、国际顶尖音乐家短期教学互为补益的师资人才结构。
②创造多元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与凝聚学科团队结构,实施《学科带头人团队创新计划》《“双馨双成”高水平师资培养计划》《青年教师“音才辈出”计划》《青年音乐人才储备计划》等,建立全方位的纵向师资梯队结构,互为支撑、均衡发展,形成音乐艺术学科发展聚集的人才高地。
③构建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坚持“分类引导、科学评价、强化激励、动态调整”的原则,构建教师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分层、分类地实施综合评价体系,制定《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综合评价实施办法》,锻造一支具备广阔的国际视野、深厚的传统底蕴、优秀的教学与艺术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
④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聘用方式。改善高校进人用人环境,引育并举、开放透明,打造柔性引进的高水平学科团队,制定推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贺绿汀学者计划》《海上音乐家》项目,积极探索符合艺术人才发展规律的多元聘用方式。
(2)人才培养
①培养德艺双馨、具备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根基与国际视野的拔尖艺术人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精品教育战略,打造全员育人环境,培养拔尖音乐人才,构筑开放的国际化办学模式,分类实施拔尖型、创新型、复合型艺术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大中小”一贯制人才培养体系,丰富教学内涵,创新教育模式,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拔尖音乐人才与创新型领军人才。
②建设一流的本科教育,培养拔尖音乐人才。以“重视基础、严格教学、精于实践”的教学传统,贯穿招生、培养、评价、课程、实践、国际联合培养等本科教育教学体系全过程,培养一流本科人才。深化招生改革,进一步推进“大中小”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动态化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个性化人才培养教育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课程体系,建立中国音乐体系课程群与教材库建设;搭建艺术实践教学多维平台,不断推出新人新作;加强国际联合培养,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联合培养平台。启动“珠峰计划”、“登峰计划”和“本科表演专业演出季”,逐步推进实施完全学分制与绩点制改革。2017至2019年,全校40%以上的学生拥有境外交流、学习的经历,20%以上的学生参与联合培养。部分专业试点双导师联合培养模式和分阶段培养模式,5至10年内将国际联合培养模式覆盖至全校。
③建设一流的研究生教育,培养创新型音乐领军人才。秉持“以人为本、开放多元、前沿前瞻、融合创新”的教学理念,培养一流的创新型音乐领军人才。推进研究生学院建设体制改革,构建新型音乐教育教学关系;探索招生、课程与学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拓展研究生学位体系与行业认证体系建设,创新研究生教育教学模式;实施高水平人才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多维度培养研究生综合能力。2017至2019年完成高级演奏家文凭与专业学位博士(DFA)授予试点改革,打造一批精品课程与国际化课程,基本完成国内外艺术实践基地建设,扩展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基本完成研究生体制创新改革。
(3)艺术科创与协同创新
围绕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推动中国音乐学科体系构建和理论创新。积极鼓励和重视以国家艺术基金与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为龙头的申报与实施工程,参与国家文化战略的推动与实施,推进智库建设。
①构筑中国音乐学科建设新平台: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通过中国与东亚古谱、中国声乐艺术、中国近现代音乐文献、华人作曲家手稿保护、中国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与当代社会、中国民族器乐创作等科学研究重点领域,凝聚、提升、孵育新型学科团队与学术成果,建设具有长久学科效应和科学规范的基础资料数据库,产出具有标志性的系列重大学术成果。
②开展“中国音乐经典化构建”工程。推动中国音乐经典化构建,完成中国钢琴音乐、中国艺术歌曲、中国小提琴音乐、中国交响乐等“百年经典项目”,办好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音乐艺术》,编撰出版《中国新音乐年鉴》《中国声歌》等高水平学术出版项目,拓展中国音乐研究与传播的国际视野,培养扶植一批中青年学者,建立重要学术著作与论文海外出版机制。
③开展重大文艺创作工程,繁荣国家文化事业。以国家重大创作题材为导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作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独特艺术风格、较高艺术品位、传递中国价值信仰和人文关怀的原创佳作。稳步推进“国际顶尖乐团演奏中国经典”“国际顶尖名社出版中国经典”“国际顶尖学刊研究中国经典”等中国音乐走向国际的工程。
④构建上音歌剧院、上海音乐艺术发展中心“产学研”创新联动机制。打造集教学、实践、创作、展演于一体的歌剧、音乐剧艺术和音乐舞台创新实验中心,推动艺术管理与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和人才培养。整合办学资源与研究成果,推进课程互联网化与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提升音乐教育协同创新能力。
(4)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
①打造“一带一路”音乐传承与发展基地。对接国家战略,以丝绸之路沿线音乐艺术院校校长论坛常设秘书处的运营机制为牵引,领衔和组织十余个国家的国家级音乐院校教育合作机制平台,建设中国音乐文化海外推广中心,设立“丝路留学”奖学金,打造联合乐队与联合创作基地,建立特殊乐器专业学科,丰富中外人文交流,促进民心相通。
②构筑国际一流的音乐艺术展演与交流平台。以中-欧三校联盟系列音乐节和国际巡演为杠杆,拓展国际重大演出、交流与比赛平台。通过举办国际计算机音乐大会(ICMC)、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CTM)世界大会等一系列高端交流平台以及上海当代音乐周、国际歌剧、指挥、钢琴、小提琴、室内乐等大师班系列品牌项目,聚合全球精英,共享学术成果。开展东方乐器博物馆海外展览与巡演项目,使中国音乐、中国文化走向世界。
③创新中外联合办学模式。利用上音-英皇联合学院、上音-伯克利现代音乐院、上音-汉堡高级演奏家证书项目以及与世界一流音乐院校开展的校际合作平台,开展作曲、表演、理论与应用等类别的合作办学,深化学分互认机制。
④大力推进双向留学。设立外国留学生预科部,培育海外招生市场,健全留学生学位培养体制机制,加强全外语授课模块建设。向世界输送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前沿领域的专业课程与专题讲座,以期培养立足中华文化,通晓国际规则,具有较强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国际化人才。
(5)社会服务与文化引领
①参与承办国际重大艺术展演及赛事,孵育音乐人才与作品。以承办“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国上海国际青年钢琴比赛等重大艺术展演与赛事为契机,大力推广新人新作;通过中国专业音乐院校艺术实践联盟机制,推出一批青年人才开展全国巡演与世界巡演,参与国内外重要的艺术节与音乐会,拓展艺术实践舞台;开展“音乐开放周”与“星期音乐会”等特色项目,扩大社会服务领域;创作与排演一批富有中国特色、时代感召力与社会认可度的原创音乐作品,打造“有温度”的文化精神内涵。每年持续举办各类艺术实践与音乐会300余场,进一步扩大社会服务的广度与深度。
②建设音乐艺术发展中心,拓展知识服务平台。创新人才服务、音乐知识产权服务、艺术教育信息服务与上音专项艺术发展基金等平台建设,打造成为引领社会文化的音乐艺术发展中心。
(五)预期成效
1. 学科水平
(1)音乐创作与理论:瞄准国际音乐创作学科最新发展,产出一批具有高水平艺术价值、国内外广泛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的精品佳作与学术引领性的理论成果,培养出具备国际视野、中国风范和独立品格的作曲人才。
(2)音乐表演:达成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的学科建设目标,培养一批卓越的表演艺术领域人才与文艺骨干。加强高水平国际合作与推广,形成具有中国风格与世界影响力的音乐表演流派。
(3)音乐学理论:成为国内同行学科领域权威研究成果的产出地,构建中国音乐理论研究体系,推动中国当代音乐创作走向世界。瞄准国际学术跨学科、跨界艺术理论发展的前沿方向,向世界一流学科迈进。
(4)音乐应用:瞄准世界音乐科技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与艺术管理学科发展前沿,打造音乐科技新型交叉学科平台,提升我国在艺术结合科技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培养一流应用型人才。
2. 师资队伍
(1)集聚国内外高端人才,形成合理人才配置格局。实施“千人计划”“东方学者”“高层次人才引进”等计划,吸引高端人才;通过柔性引进方式引入国内外优秀人才,建成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
(2)凝聚专任教师队伍,形成层次丰富体系完备的师资团队。实施“双馨双成”“音乐辈出”等计划,凝聚专任教师队伍力量,提高教学与艺术研究水平,打造体系完备的一流师资队伍。
(3)完成教师评价体系构建。为灵活多元的人才聘用机制提供坚实的考核保障,完成全过程评价考核体制。
3. 人才培养
(1)实现“大中小”一贯制培养体系。通过本科前拔尖人才选拔、一流本科教育、一流研究生教育三个层级的育人机制,完善“大中小”一贯制、本硕连读、硕博连读等人才培养体系。
(2)推进分类培养模式。实施“精英计划”“珠峰计划”“英才培育班”等计划,加大艺术实践培养力度,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培养,育成优秀本科人才。
(3)完成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招生、课程、学期学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具有领军人才素质的一流研究生人才。
(4)通过建设上海音乐学院民族乐队学院、上海乐队学院,开创人才培养新格局。探索和推进音乐表演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开创人才培养新思路、新格局。
4. 艺术科创与协同创新
(1)以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为引领,开展中国音乐学科体系建构。着力于建设突破性、体系化的重点研究成果,建成一批高质量的学术信息数据库,开展分析研究,为国家重大文艺政策决策咨询建立新型智库。
(2)以重大文艺创作工程为牵引,表演、应用学科协同创新,达成创作与实践的共荣。开展“中华创世神话系列委创计划”“歌剧与音乐剧原创作品计划”“民族室内乐与管弦乐委创计划”等重大文艺创作工程,以创作牵引音乐表演与音乐应用学科的协同创新与学科发展,结合原创作品国内外推广计划等,繁荣中国音乐原创事业,育成新的音乐经典名作。
(3)以上音歌剧院建成为标志,形成音乐产学研联动创新机制。推出一批中国原创舞台新作,引进一批世界著名剧目与创新实验剧目,打造一批国际高端赛事,培养锻炼一支业务过硬的人才队伍。在委约原创、舞台创排、版权交易、艺术家管理等方面予以统合,凝聚成产学研转化的强大创新动力。
(4)参与国际权威机构学科评估,完成“音乐与舞蹈学”国际同行评估体系,确立学科标准及人才培养规范。参加国际权威机构的评议、评估、排名等,积极贡献中国经验与方案。率先完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与舞蹈学”国际同行评议系统建设,为艺术科创与协同创新工作提供权威的绩效评定标准。
5. 国际影响力
(1)国际交流合作实现实体化。将国际知名音乐学术机构与团体秘书处、地区办公室等办到上海音乐学院。同时,形成国际交流机制化与常态化,为一流学科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提升国际话语权。
(2)国际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深层化。以质量为先导,使国际合作办学走向成熟,培养更多国际认可的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强与世界著名音乐院校、文化机构与一流音乐院团的深入合作,在分段学制、学分互认、学位授予、联合培养、海外游学与实习、研究生培养、师资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度国际合作。
(3)国际展演活动与大师班常态化,推动教学与人才培养。 统合各学科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交流、展演与推广活动,形成品牌,将国际前沿成果、学术理念引入中国,形成出版物、音像制品、文献与教材,实质性推动教学与人才培养。
6. 社会服务与文化引领
(1)推动音乐文化示范引领作用。将丰富的校内外文化艺术活动推向社会,凸显学校在艺术创作与展演领域前沿、前瞻的引领作用,以此带动周边氛围,形成独特、浓郁的音乐文化圈。
(2)完成音乐艺术展示与服务平台建设。以上海音乐艺术发展中心为抓手,积极开展和完成音乐演艺人才经纪服务、中国民族音乐作品国际出版版权代理等开拓性项目。
三、整体建设
(一)以“音乐与舞蹈学”建设推动一流大学建设
通过“音乐与舞蹈学”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推进一流大学建设,引领辐射“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协同联动特色发展,把上海音乐学院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创造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高地、人才高地、原创艺术精品创研实践基地、艺术科创与协同创新中心。
(二)落实《总体方案》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的具体政策举措
1. 建设任务
(1)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人才建设工程。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人事制度建设,实施《上海音乐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助理制度》并试行“预聘制”,探索并试行协议年薪制,全面提升教职工绩效工资与激励待遇。
(2)以一流艺术人才培养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拔尖型、创新型、复合型三类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发展方向,实施《拔尖型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职业见习计划”“领航计划”,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
(3)以科研创新为源动力,提升知识创新与知识服务水平。构建教学科研、创作科研、表演科研、理论研究四位一体的科研工作体系,推进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与学科交叉融合,建立健全转化权益奖励激励制度,完善分类评价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改革博士后工作站机制,建立博士后科研项目平台导师制。
(4)以任务为牵引,构建新型学科组织形态。建立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人员评聘和评价管理机制,以灵活的课题聘用制、项目邀约制、网络化协议研究课题、分时段课程聘用等方式,引进、培养和集聚一批学科高端创新人才,建设一支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立研究生项目课题研究的学科建设机制。
(5)以音乐实践基地建设为依托,推进大平台协同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进一步融合联动校内外优质资源,探索国内外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学校与行业合作等新形式,构建多维度合作的学科建设组织形态,以高水平学科成果转化与音乐原创精品产出为载体,推动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推广。
2. 改革任务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委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管人才的工作力度,坚持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构建现代大学治理。加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革,完善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构建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
(3)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理体制与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世界一流目标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学科建设机制和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学术事务管理机制、专项工作管理机制、专项工作专家咨询评议制度等改革,构建符合音乐院校办学实际的“矩阵式”管理模式,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创新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全员育人德育工作体系,实行网格化工作管理;推进学科评估评价机制创新,建立以绩效、成果为导向的分阶段考评机制,构建严格的考评机制,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管控监督,强化第三方机构评估,建立监督问责机制与竞争激励退出机制;推进人才管理模式改革,探索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与灵活用工机制;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激发人才主动性和创新活力;推动人才建设机制改革,全面开展人才建设工程,构建新型学科团队和人才建设平台,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构建社会参与的开放办学机制,推动校内外协同配合,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一流学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学校推动“音乐与舞蹈学”发展的政策举措与进度安排
上海音乐学院高度重视一流学科建设工作,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一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全面落实学校一流学科方案的规划编制、整体推进与细化落实。
1.把握重大发展机遇,做好整体规划与顶层设计。将一流学科建设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综合改革以及“十三五”规划的落实推进等工作充分结合,形成融合联动,整体推进。
2.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评价相结合。根据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不同实施路径,形成人事人才、科研管理、资产财经、外事工作等联合管理模式,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同步做好相关成果汇总、建设总结与过程评价。
(四)相关的管理体制机制、自我评价调整体制、资源筹集与配置机制
1.完善管理机制
组织保障机制:建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与一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深化改革与一流学科建设工作;
学术保障机制:建立以学术委员会为总揽,协调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创作委员会、表演艺术委员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工作;
制度保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现代大学治理,以大学章程为核心,通过“废改立”,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和科学发展长效机制;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深入调查研究,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2.完善自我评价体系
根据《“音乐与舞蹈学”国际同行评估指标体系》,针对师资队伍、学科资源、艺术科创与协同创新、国际化水平、学科声誉、雇主调查等评价策略与方法,提交可观测、可操作的质量监控与绩效评价指标,确保一流学科建设的正确推进。
3.资源筹集与配置机制
学校统筹使用中央引导资金、上海市地方政府投入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资金,建立“存量盘活、多元募集”的资源筹集机制,盘活校内存量资产,建立资源募集机制,充分发挥校友会和教育基金会作用,鼓励和吸纳校友、企业行业、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参与学校建设,争取社会资源、拓展资金渠道,共建一流大学。重点保障“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建设,统筹其他学科的发展需要,合理配置资源,提升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