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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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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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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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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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市一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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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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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高职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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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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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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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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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各省(市、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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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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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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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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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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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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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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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平行志愿按1:1.05以内比例调档;外省市平行志愿按各省市规定调档;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市按各省市规定调档。
3、在本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时调档按二、三、四志愿的顺序无分数级差,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的原则。
5、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合格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最后同分考生按顺序参考英语、语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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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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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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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7]001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行[2007]001号文件}
影视表演专业 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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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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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4人1间,有空调、卫生、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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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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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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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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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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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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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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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6864179 6686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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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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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686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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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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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aurora-colleg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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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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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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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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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工具
专题策划
招生联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