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2009-02-04 来源:招考无忧

一.学院介绍

1 .学院全称: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 .学院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 851 号

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4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5 .学院简介:学院总部设在上海市嘉定区,占地 218 亩,校宿建筑面积 8 万余平方米,一期工程投资 2 亿元人民币。院内建筑体现现代海派艺术风格,具有一流的学习生活设施。目前在校高职高专学生 3800 余人。

学院有专、兼职教师近 460 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 138 名。师资力量雄厚,充满艺术活力,不少教师在国内外艺术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深受学生的爱戴和尊敬。

学院坚持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坚持动脑和动手相结合,设计和制作相结合,传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了“职业融入学业,学业凸现职业”的办学特色,为上海乃至全国培养了一大批工艺美术类的大师、名师、专家、艺术家、企业家以及能工巧匠,受到了企业与社会的充分肯定。历届毕业生推荐率 100 %,就业率达 96 %左右。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 .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09 年依法自主招生报考对象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入伍前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学历的 2008 年冬季退役士兵。

3 .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艺术类专业除“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各专业文、理、男、女兼收;非艺术类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

5 .外语语种的要求:英语。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再到第一志愿学校现场确认的方式。

1 .网上报名: 2 月 11 - 14 日,考生可通过 http://www.gaokaoclub.com/LHBM 进行网上报名。

2 .现场确认: 2 月 21 日 - 22 日 8 : 00 ~ 20 : 00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到漕溪北路 502 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毕业生带好所在高中阶段学校出具的准考证明或 14 位高考报名号;

3 )历届毕业生带好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 张(同一底片);

6 )报名费和考试费:

报考艺术类专业: 166 元(其中报名费: 14 元,文化考试费: 26 元× 2 门,专业加试费: 50 元× 2 门);

报考非艺术类专业: 92 元(其中报名费: 14 元,文化考试费: 26 元× 3 门);

3 .退役士兵请于 2 月 21 - 22 日 8 : 00 - 20 : 00 直接到漕溪北路 502 号进行报名和确认。

四.填报志愿

1 .考生在本联合招生组( B 组)内可填报三个学校志愿,按志愿顺序录取;不能兼报其它联合招生组学校。本联合招生组学校代码如下:

代码: 711 上海杉达学院

代码: 744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代码: 749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代码: 762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代码: 756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3 .我院艺术类专业和理科专业不能交叉填报。

五.招生计划安排

序号
专业方向
自主招生
三校生
高中生
小计
01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艺术设计)
20
10
30
02
动漫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
30
15
45
03
广告设计与制作(电视与网络广告设计)
10
5
15
04
电脑艺术设计
30
15
45
05
摄影摄像技术(广告摄影摄像)
10
5
15
06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交互艺术设计)
10
5
15
07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
20
10
30
08
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艺术设计)
30
15
45
09
包装技术与设计
10
5
15
10
产品造型设计
10
5
15
11
广告设计与制作(新媒体设计)
10
5
15
12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10
5
15
13
环境艺术设计
10
5
15
14
装潢艺术设计
20
10
30
15
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艺术设计)
10
5
15
16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
10
5
15
17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首饰设计)
30
5
35
18
装饰艺术设计(装饰绘画)
10
5
15
19
雕塑艺术设计(装饰雕塑)
10
5
15
20
艺术设计(艺术品鉴定与设计)
10
5
15
21
服装设计
20
10
30
22
人物形象设计
10
5
15
23
服装设计(服装品牌与维护)
10
5
15
24
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技术支持)
10
5
15
51
模具设计与制造
20
15
35
52
数控技术
20
15
35
总计
400
200
600

注: 1 . 退役士兵招生 4 名,单列高中生计划,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2 名,“数控技术”专业 2 名,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单独组织文化测试并录取。

2 .住宿费标准:嘉定总院住宿费 1200 元 / 年,其他校区住宿费 680 元 / 年(公寓式宿舍 1200 元 / 年)。

六.就读地点

艺术类专业新生除“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以及三校生计划录取的“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在浦东分院(地址:沈家弄路 650 号)就读外,其余专业新生在总院就读,理科专业在徐汇二分院(地址:中山南二路 530 号,由于新校区在筹建中,如期完工后将搬迁至喜泰路 243 号)就读。三年级按学校规定安排顶岗实习,实行工学结合教学。

七.考试科目

1 .报考艺术类专业: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英语(笔试,不设听力),满分各为 150 分

专业加试科目:色彩、素描,满分各为 150 分

2 .报考理科专业: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笔试,不设听力),满分各为 150 分

3 .考试日程

考试科目

艺术类

理科类

退役士兵

考试日期、时间

考试地点

英语

 

2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9:50

漕溪北路502号

语文

2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10-11:40

数学

 

2月28日(星期六)下午13:00-14:20

色彩

 

 

3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素描

 

 

3月1日(星期日)下午13:00-15:30

八.加分政策

(一)推荐加分:

1 .在校期间曾获得省市级(含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 12 分。

2 .在校期间 2 次获得或毕业学年期间获得 1 次区县或主管局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 6 分。

(二)政策性加分:

1 .少数民族加 3 分

2 .归侨及其子女加 3 分

3 .华侨及其子女加 3 分

4 .台湾省籍青年加 3 分

5 .烈士子女加 10 分

(三)技能加分:

1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 16 分,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加 8 分。

2 .获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加 16 分,获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加 8 分。

以上加分对象必须将有关部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现场确认时交学校审核。如符合 2 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值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九.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上线(按计划数的 2 倍确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并由院招生领导小组划定单科最低分数线),专业加试成绩合格,按专业加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分参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2 .非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上线(由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并划定单科最低分数线),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分参考数学考试成绩)。

3 .高中生(含退役士兵)和“三校生”按各自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 .线上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且二志愿学校未录满的情况下,可投档二志愿学校继续录取,如考生未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将进行调剂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