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分高校公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政策
昨天,上海市教委转发了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本市共有15所高校17个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部分高校现已对外公布了招生简章。
按照规定,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本科专业,对考生文化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专业对文化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规模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武术武英级称号的其中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且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对在文化单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招生院校须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并将其作弊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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