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考生网上自荐实施办法

2013-04-15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上海市考生开展“网上自荐”活动,欢迎符合自荐条件的考生踊跃自荐(由于我校在其他省市招生计划相对较少,因此暂不面向其他省市考生开展此活动)。

  一、自荐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2013年有志于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的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进行网上自荐:

  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高三年级与模拟考试总分排名均在全校前30%(高一、高二阶段全校排名均在前50%)。

  2.高三阶段(2012年9月—2013年4月)获得中学生学科竞赛(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或省级赛区竞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二、自荐程序

  1.考生自荐。符合自荐条件的考生可于2013年4月22日—5月19日期间,登录上外招生网“自荐园地”注册,填报网上自荐信息,自行打印《网上自荐信息表》。

  2.中学核实。考生将《网上自荐信息表》交中学核实,由中学填写学生学习情况,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考生将加盖公章的《网上自荐信息表》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装订好,于4月22日—5月19日(以收件邮戳为准)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3.自荐审核。我校按照收件先后顺序对考生自荐材料进行审核,自5月4日起分批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登录上外招生网“自荐园地”查询自荐结果。

  三、优惠说明

  1.确定为优秀自荐生的上海市考生,2013年高考A志愿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投档进我校后加5分参与专业排序录取。

  2.我校承诺的各类优惠加分不能在录取时累加,因此已参加2013年上外自主选拔录取测试获得加分优惠的考生无需再参加网上自荐活动。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zhaoban.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