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3年上海市招生政策
一、加分政策
1、 我校根据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对于政策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对象,我校将按规定予以加分。
2、 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平行志愿填报我校本科专业,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经我校确认,可加6分;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可加10分;获高三年级校级荣誉称号可加3分(原则上以电子档案信息为准)。
3、 高中阶段在区级科技、技能竞赛(含发明创造)和学科单项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高中毕业生,平行志愿填报我校本科专业,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经我校确认,可加6分;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可加10分;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我校“尚电奖”的,可加10分。(注:学科单项竞赛指的是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计算机)等学科竞赛;科技、技能竞赛一般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
4、 在文艺(声乐、器乐)等方面有特殊专长,有等级证书(8级(含)以上)并经我校面试确认的高中毕业生,平行志愿填报我校本科专业,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可加5分。
上述校内加分(第2、3、4条规定)不累计,学生只享受其中一项加分优惠。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上海考生务必从网上下载加分表(http://zs.shiep.edu.cn),并请仔细查看表上的说明。
二、新生入学奖学金
我校设有入学奖学金,标准为:
① 高考成绩文科或理科总分在本市前200名、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20000元。
② 高考成绩文科或理科总分在本市前1500名、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6000元。
我校新生入学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立即颁发。
三、各专业X科目设置
我校在上海地区各专业X科目按下表规定录取。
专业名称 |
科类 |
X科目 |
工商管理(含人力资源、公司理财方向) |
文科 |
政、史、地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科 |
政、史、地 |
经济学 |
文科 |
政、史、地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科 |
政、史、地 |
英语(含商务、旅游、翻译、语言文学方向) |
文科 |
政、史、地 |
日语 |
文科 |
政、史、地 |
能源与动力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
理科 |
物、化、生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理科 |
物、化、生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物、化、生 |
环境工程 |
理科 |
物、化、生 |
材料化学 |
理科 |
物、化、生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物、化、生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科 |
物、化、生 |
应用化学 |
理科 |
物、化、生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物、化 |
自动化 |
理科 |
物、化、生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科 |
物、化、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工程师班、电力企业信息化方向) |
理科 |
物、化、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物、化、生 |
软件工程 |
理科 |
物、化、生 |
信息安全 |
理科 |
物、化、生 |
通信工程 |
理科 |
物、化、生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科 |
物、化、生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物、化、生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物、化、生 |
工商管理(含人力资源、公司理财方向) |
理科 |
物、化、生 |
工程管理 |
理科 |
物、化、生 |
物流管理 |
理科 |
物、化、生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科 |
物、化、生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理科 |
物、化、生 |
经济学 |
理科 |
物、化、生 |
公共事业管理 |
理科 |
物、化、生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科 |
物、化、生 |
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物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 |
理科 |
物、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办学) |
理科 |
物、化、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