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3年上海市招生政策

2013-04-18 来源:上海高考网

  一、加分政策

  1、 我校根据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对于政策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对象,我校将按规定予以加分。

  2、 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平行志愿填报我校本科专业,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经我校确认,可加6分;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可加10分;获高三年级校级荣誉称号可加3分(原则上以电子档案信息为准)。

  3、 高中阶段在区级科技、技能竞赛(含发明创造)和学科单项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高中毕业生,平行志愿填报我校本科专业,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经我校确认,可加6分;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可加10分;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我校“尚电奖”的,可加10分。(注:学科单项竞赛指的是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计算机)等学科竞赛;科技、技能竞赛一般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

  4、 在文艺(声乐、器乐)等方面有特殊专长,有等级证书(8级(含)以上)并经我校面试确认的高中毕业生,平行志愿填报我校本科专业,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可加5分。

  上述校内加分(第2、3、4条规定)不累计,学生只享受其中一项加分优惠。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上海考生务必从网上下载加分表(http://zs.shiep.edu.cn),并请仔细查看表上的说明。

  二、新生入学奖学金

  我校设有入学奖学金,标准为:

  ① 高考成绩文科或理科总分在本市前200名、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20000元。

  ② 高考成绩文科或理科总分在本市前1500名、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6000元。

  我校新生入学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立即颁发。

  三、各专业X科目设置

  我校在上海地区各专业X科目按下表规定录取。

专业名称

科类

X科目

工商管理(含人力资源、公司理财方向)

文科

政、史、地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科

政、史、地

经济学

文科

政、史、地

公共事业管理

文科

政、史、地

英语(含商务、旅游、翻译、语言文学方向)

文科

政、史、地

日语

文科

政、史、地

能源与动力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理科

物、化、生

能源与动力工程

理科

物、化、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科

物、化、生

环境工程

理科

物、化、生

材料化学

理科

物、化、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科

物、化、生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科

物、化、生

应用化学

理科

物、化、生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物、化

自动化

理科

物、化、生

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科

物、化、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工程师班、电力企业信息化方向)

理科

物、化、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物、化、生

软件工程

理科

物、化、生

信息安全

理科

物、化、生

通信工程

理科

物、化、生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物、化、生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科

物、化、生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科

物、化、生

工商管理(含人力资源、公司理财方向)

理科

物、化、生

工程管理

理科

物、化、生

物流管理

理科

物、化、生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科

物、化、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科

物、化、生

经济学

理科

物、化、生

公共事业管理

理科

物、化、生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物、化、生

应用物理学

理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

理科

物、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办学)

理科

物、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