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华东理工大学招办主任问答

2013-05-03 来源:上海高考网

  一、学校有多少重点学科?

  国家重点建设一级学科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

  国家重点建设二级学科8个(含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工过程机械、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材料学(培育)。

  上海市重点学科10个: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包括生物化工)、应用化学、材料学、发酵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环境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农药学、社会学。

  二、学校有多少个硕士点、博士点?

  我校学位授权点覆盖12个学科门类、38个一级学科。现有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设有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学校哪些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特色专业?

  我校有12个专业成为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分别为: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招生)、社会工作、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和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特色专业建设点的设立,既体现了我校在专业建设上的优势地位,同时也对我校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专业特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今年的新生进校后,在哪个校区就读?

  我校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和徐汇校区完成。新生入校后首先进入奉贤校区就读,后续阶段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专业特点,适时调整就读校区。

  五、今年招生规模是多少?

  今年招生总计划为3850名,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全部为本科计划。

  六、今年在哪些省市招收文科生?

  我校今年招收文科生的省市分别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辽宁、河北。

  七、如何对待各省市的加分政策?

  我校按教育部规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最高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八、录取时调档比例是多少?

  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及相关政策来确定调档比例。一般对一本批次而言,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为105%左右,实行传统顺序志愿的省市不超过120%,具体调档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九、在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是否有级差分?

  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十、学校的录取原则是什么?同分情况下如何录取?

  在学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参考科目按不同学院的要求确定,即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的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除外)依次按英语、数学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艺术设计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依次按美术、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其余专业依次按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十一、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要求如何?有何优先录取政策?

  我校今年在江苏招生批次及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两门)等级要求:文理科提前录取(国防生)和第一批本科(文科类、理科类)为“AB”;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为“BB”。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传统志愿)录取时等级要求为“必测4C”(即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江苏省普通类第一批本科考生若有选测科目获得“A+”,进档后加5分参与录取。

  十二、学校(或各专业)的录取分数是如何确定的?录取前是否规定最低分?

  我校(或各专业)的最低分都是录取结束后统计的结果,并非事先规定的,它是招生计划完成后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

  十三、报考贵校应如何填报专业志愿?

  我校在录取时,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有利于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来选择专业。

  十四、学校是否有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

  学校商学院今年继续按照大类招生,包括: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十五、如果达到了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而且服从专业调剂,是否一定会被录取?

  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且专业愿意调剂、体检不受限制,就会被我校录取。

  十六、如何对待非一志愿考生?

  北京市:我校预留在京招生计划中20%的名额用于录取北京生源第二志愿的高分理工类考生,成绩要求高出我校在京第一志愿投档线50分及以上,且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对这部分考生我校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二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时,学校将调整招生计划。

  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已投档考生录取最低分。在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没有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学校将调整招生计划。

  十七、学校是否有加分优先录取政策?

  我校今年继续实行优秀推荐生政策。经我校认定的优秀推荐生,若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加分后参与录取。我校认定的推荐生包括:非上海生源推荐生(加10分或5分);上海理科推荐生(加10分或5分);上海文科推荐生(加5分);在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理科)测试中,进入综合面试但未入围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江苏考生加10分、其他省市考生加15分);在2012年“华理化工杯”化学竞赛中获奖者(一、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十八、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是否存在退档风险?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批次录取时我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其相关政策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05%左右),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十九、学校各专业对外语语种有何要求?

  我校英语专业及艺术设计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对考生所考外语语种不限(国防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虑到我校各专业均有双语(英语、汉语)教学及相关课程使用英语原版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二十、 录取时是否有男女比例要求?

  除国防生有要求“只招男生”外,其余各类招生没有男女比例的要求。

  二十一、学校各专业有何体检限制要求?

  我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各专业的体检限制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学校本科招生网以及招生宣传资料公布。

  二十二、学校学费、住宿费是多少?

  学校采取按学分预收结算的方法收取学费,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500元/学年。艺术设计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为10000元/学年。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为15000元/学年(学生在赴德期间需另缴给德方学校项目管理费5500欧元/人),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合作举办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15000元/学年(学生在赴德期间需另缴给德方学校项目管理费8000欧元/人),上述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赴德旅费和生活费自理;因不符合出国条件而在国内学习的学生,剩余学期学费标准改为5000元/学年。其余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我校住宿费视宿舍条件而不同,徐汇校区每学年300~1200元;奉贤校区每学年900~1100元。

  二十三、进校后本科新生是否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校提供新生专业交换和一、二年级在校生双向选择转专业的平台。

  1.为了进一步拓展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学校为部分新生提供专业交换的机会。专业交换遵循自由寻找、自愿交换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新生双方或多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共同提出专业交换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完成新生之间的专业交换。申请专业交换的对象为一本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中专业为调剂志愿的新生(特殊类型考生除外)以及部分试点省市的全部新生(试点省市包括内蒙古、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特殊类型考生除外)。特殊类型考生包括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定向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艺术设计类、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国防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等。

  2.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年的五、六月份),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转专业的申请,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个人特长,按照一定的筛选规则和程序,批准部分学生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二十四、今年是否实行学分制?

  我校对本科教学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学生可以在《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下,自主选课、选教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我校则根据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跟踪和管理学生的学习进程,根据学分绩点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按照学分进行学籍管理。

  二十五、学校有何种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成长成才,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学金体系,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寒梅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专特长奖学金等。

  二十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学有什么保障措施?

  为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上海市等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类帮困助学工作。我校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21-33612282,E-mail:swzx@ecust.edu.cn。

  二十七、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邮编:200237,徐汇校区)

  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邮编:201424,奉贤校区)

  学校主页:http://www.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ecust.edu.cn,咨询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监督电话:021-6425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