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1 来源:招考无忧

  一、学校概况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学校地处上海市,其中四平路校区地址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曹安公路4800号,沪北校区地址为中山北路727号。

  二、招生计划

  同济大学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4650名,其中本科4550名,专科1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

  按照公布的各类《同济大学2009年艺术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总分相同考生,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非艺术类专业

  同济大学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按有关政策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同济大学认可各省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不得超过20分的规定,对加分值超过20分的同济大学在专业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在专业录取时,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加分,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等)最多认可10分。

  同济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按高考投档成绩加上我校政策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依次为2、0、0、0、0。

  总分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同济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高考英语科目考生。

  录取德语专业的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面试,不适合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四、体检与专业限制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同济大学2009年招生专业一览表》要求执行。

  五、收费标准

  同济大学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软件工程、软件工程(媒体艺术与科学)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中德工程学院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补考未及格需重新学习者须按学分另行收费。普通本科生住宿费一年600~1500元不等。

  六、奖学金

  同济大学对普通本科新生(重点本科批次录取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人。上海地区新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文理科合一计算)名列同济大学在上海录取学生中前50名、除上海外其他省份新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文理科合一计算)名列同济大学在各省录取学生中前2%的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七、其他

  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毕业生由同济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纪委监督电话:021-6598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