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大学 | |
二、校址 | 校本部:宝山区 校址: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校区:嘉定校区 校址:城中路20号 邮政编码:201800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1.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数码艺术学院以及高职所有专业只招英语。 2.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所有专业只招英语和法语。 3.其余专业语种不限。 | |
七、招收男女比例 | 男女比例不限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上海大学各专业的专业限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详见《上海大学2009年招生简章》。 | |
九、录取规则 | 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考生。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各批次录取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3.经济学类基础班、经济学类要求上海考生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4.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日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江苏省考生为92分)。上海考生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B级(含B)以上。 5.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江苏省考生为88分),上海考生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6.巴士汽车学院的应用英语(涉外物流)、应用英语(国际商务)专业要求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7.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不作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8.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我校按105%提档,愿意调剂不退档。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我校按120%提档。 9.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的考生,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必测科目和选测科目的规定为准;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时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10.我校在上海市艺术类招生录取按《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中“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录取原则录取。报考美术类本科的考生,市统考成绩不低于300分(含300分),建筑系除外。附件1《上海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上海)》。 11.我校在外省市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09年艺术类外省市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执行。附件2《上海大学2009年艺术类外省市招生录取原则》。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5.中外合作办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
住宿费标准 | 本科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2500元(沪价费[2003]56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大学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或高职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66134148、66133280 | |
十三、投诉电话 | 66132857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hu.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我校,特对本科新生设立优秀学生“入学奖学金”。学生入学第二年起,奖学金将根据《上海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奖学金评审条例进行评审。对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给予帮助,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存在经济困难,可提出申请贷款。学校将按银行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 |
十六、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 上海大学2009年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大学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学校设有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与此同时,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特成立了上海大学2009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
附件1:
上海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上海)
专业录取总原则
1.按市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学校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划定各专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外语单科最低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学校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报考市艺术类统考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学校划定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线,报考美术学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收到学校发放的允许报考学校艺术类的通知单。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方可按学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方法录取。
2.在招生录取中,学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依次按合成分(详见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志愿的专业)。
备注:(1)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文理科计划数,按照录取期间各专业所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计算确定。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计划进行。(2)本章程内的招生计划数为暂定,以《2009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参加全市统考专业的计划、学制、专业考试科目占专业考试成绩的比例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科目1比例 | 科目2比例 | 科目3比例 |
绘画(国画) | 20 | 4 | 素描 50% | 色彩 10% | 速写40% |
绘画(油画) | 22 | 4 | 素描 50% | 色彩 40% | 速写10% |
绘画(版画) | 24 | 4 | 素描 50% | 色彩 40% | 速写10% |
雕塑 | 19 | 5 | 素描 50% | 色彩 10% | 速写40% |
艺术设计 | 44 | 4 | 素描 40% | 色彩 30% | 速写30% |
会展艺术与技术 | 18 | 4 | 素描 40% | 色彩 30% | 速写30% |
艺术设计(数码艺术) | 18 | 4 | 素描 40% | 色彩 30% | 速写30% |
建筑学 | 29 | 5 | 素描 40% | 色彩 20% | 速写 40% |
二、非统考专业招生计划与考试安排
代码 |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1 | 美术学 | 12 | 4 | 2月21日上午 | 中外美术史基础知识 |
三、录取原则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专业、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艺术设计(数码艺术):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建筑学专业: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再分别按以下原则排序录取:
按专业考试成绩的60%和文化考试成绩的40%计算合成(建筑学按专业考试成绩30%与文化考试成绩7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学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按专业考试成绩的20%和文化考试成绩的8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四、专业及文化成绩合成总分计算方法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艺术设计(数码艺术)、的合成总分计算方法为:
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文化成绩满分/150)×60%+文化成绩×40%
2.建筑学专业的合成总分计算方法为:
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文化成绩满分/150)×30%+文化成绩×70%
3.美术学专业的合成总分计算方法为: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文化成绩满分/100)×20%+文化成绩×80%。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统考专业招生计划、学制、专业考试科目占专业考试成绩的比例
专 业 | 计划 | 学制 | 科目1比例 | 科目2比例 | 科目3比例 |
艺术设计(广告创意) | 25 | 四 | 素描40% | 色彩30% | 速写30% |
影视艺术技术(动画) | 20 | 四 | |||
广播电视编导 | 20 | 四 | 艺术常识20% | 故事创作40% | 影视剧评论写作40% |
二、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校根据专业要求参照当年本市第二批本科资格线的90%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分数线,再按专业考试成绩的50%及文化成绩的5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艺术技术(动画方向)、艺术设计(广告创意方向)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再按专业考试成绩的50%及文化成绩的5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专业及文化成绩合成总分计算方法
影视艺术技术(动画方向)、艺术设计(广告创意方向)专业:
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文化成绩满分/150)×50%+文化成绩×5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文化成绩满分/100)×50%+文化成绩×50%
数码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统考专业招生计划、学制、专业考试科目占专业考试成绩的比例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科目1比例 | 科目2比例 | 科目3比例 |
艺术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影视艺术技术A类 | 190 | 四(五) | 素描35% | 色彩35% | 速写30% |
影视艺术技术B类 | 30 | 四 | 艺术常识30% | 故事创作40% | 影视剧评论写作30% |
二、音乐学专业学校加试安排、计划和学制(统考合格后参加)
代码 |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2月21日上午 | 2月21日下午 | |
53 | 音乐学 | 数码音乐创作方向 | 10 | 4 | 单声部歌曲写作、和声 | 才艺表演 |
54 | 音乐表演方向 | 10 | 4 | 声乐演唱 | 才艺表演 |
备注:1.报考数码音乐创作方向考生必须参加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上海市统考,报考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上海市统考。在上海市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2.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每门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数码音乐创作方向 “单声部歌曲写作、和声”为一门考试科目,单声部歌曲写作占60分,和声(程度为离调)占40分,“才艺表演”考试可以演奏钢琴或各种其他乐器;音乐表演方向“声乐演唱”准备三首歌曲,使用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可以自带伴奏,也可以提出由校方伴奏老师伴奏,“才艺表演”可以演奏钢琴或各种其他乐器,也可以继续选择演唱歌曲,但曲目不可与“声乐演唱”曲目相同。
4.专业成绩按照我校组织加试的两门科目的总分排名录取。
三、录取原则
1.总原则:
(1)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音乐学专业除外)。
(2)凡以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学校的报考要求,文化成绩达到本市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学校直接予以录取。
2.各专业录取方法:
艺术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影视艺术技术(计算机艺术创作)A类
(1)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全市的排名进入前100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市艺术类本科资格线,直接予以录取;
(2)其余考生按市艺术类统考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5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成绩计算公式=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文化成绩满分/150)×50%+文化成绩×50%
影视艺术技术(计算机艺术创作)B 类
参照当年本市第二批本科资格线的90%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分数线,再按市编导类统考成绩的30%及文化成绩的7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成绩计算公式=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文化成绩满分/100)×30%+文化成绩×70%
音乐学(数码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表演)
音乐类统考合格后,按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巴士汽车学院(高职)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专业计划及考试安排(全市统考)
专 业 | 计划 | 学制 | 统考科目 | ||
艺术设计(会展与博览) | 70 | 3 | 素描 | 色彩 | 速写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70 | 3 |
二、录取原则
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高职最低录取资格线上,按文化课总分成绩的40%和专业课成绩的6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专业及文化成绩合成总分计算方法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450分)×(文化成绩满分/450)×60%+文化成绩×40%
附件2:
上海大学2009年艺术类外省市招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美术学院录取原则:
(1)报考美术学院的考生,需所在省市的美术统考合格,并获得我校专业报考资格。
(2)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当地规定的艺术类录取资格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8分),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数码艺术学院录取原则:
1.录取总原则:
(1)报考艺术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影视艺术技术A类的考生需所在省市的美术统考合格。报考音乐学的考生需所在省市的音乐统考合格。考生还需取得上海大学报考资格。
(2)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数码艺术学院的所有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的90%折算),直接予以录取。
(3)艺术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影视艺术技术A类、音乐学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0%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的55%折算),影视艺术技术B类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90%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的80%折算)。如所在省市划定的外省市艺术类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参照该省市划定的外省市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4)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音乐学专业除外。
2.各专业录取方法:
(1)艺术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影视艺术技术A类:
江苏省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考试名次达到前20名的,文化成绩达到相应要求,直接予以录取;其余考生按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计划进行。文理科计划数,根据录取期间所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计算确定。
合成分计算公式:专业考试成绩×(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50%+文化成绩×50%
其他省市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影视艺术技术B类:
按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的30%、文化成绩的7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计划进行。文理科计划数,根据录取期间所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计算确定。
合成分计算公式: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成绩×(文化成绩总分/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总分)×30%+文化成绩×70%
(3)音乐学: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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