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 上海体育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市 杨浦区 清源环路 650 号 | |
备注: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 |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艺术类专业按男女生1:1招生,其他专业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身体健康、高中阶段体育课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1、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男子1.70米及以上,女子1.60米及以上。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4,色盲、色弱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报考与录取。 2、一般专业:身高要求:男子1.68米及以上,女子1.58米及以上。 | |
九、录取规则 | 1、艺术类专业:参加省内艺术类统考合格,经我院艺术类加试合格,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分男、女按专业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各省市体育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3、一般专业:达到各省市本科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英语口试成绩合格。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体育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本科招生办公室:021-51253145 | |
十三、投诉电话 | 纪委:021-51253140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us.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新生入学奖学金: 考生必须以第一志愿报考上海体育学院(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一等奖学金:10000元 1.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年生源地一本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2.一般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超过当年生源地一本录取分数线50分及以上。 二等奖学金:5000元 一般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超过当年生源地一本录取分数线30分及以上。 三等奖学金:2000元 1.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年生源地二本录取分数线及以上且专业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2.一般专业的新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年生源地一本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 |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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