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10年招收保送生招生章程
2010年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招收保送生。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保送生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三)体检结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报名办法:
(一)学生可在我校招生网上下载(网址:zhaoban.usst.edu.cn)保送生报名表,也可来函、来校索取。
(二)推荐材料必须于2010年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93),材料包括:
1.《上海理工大学2010年保送生报名表》;
2.学生的获奖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3.学生高中期间的学习成绩。
三、招收保送生的专业:
招收保送生的专业包括我校2010年招生的所有普通类本科专业(以2010年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为准),外国语中学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只能填报相应语种的外语类专业。
四、录取:
(一)学校根据中学提供的学生情况对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并对学生进行以面试为主的综合测试(测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二)学校在中学推荐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测试成绩,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择优录取。拟录取专业将根据学生志愿及实际情况安排。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三)拟录取保送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按规定发放保送生拟录取通知书,并报保送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批录取手续。省级招办审核通过的保送生,我校将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保送生经批准入学后,学校将发给10000元新生奖学金(外语语种保送生除外,分两年发放)。
五、监督机制:(一)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保送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学校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二)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